去年7月MIRROR紅館演唱會墮屏傷人事故,勞工處27日表示,已完成職業安全及健康,以及僱員補償方面的調查,於本月17日向法庭申請傳票,向有關處所佔用人及僱主提出15項檢控,案件已排期於3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首次聆訊。
違職安及保險例 3.27首聆訊
勞工處調查發現,有關處所佔用人及僱主,即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舞館有限公司,涉嫌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及《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涉及的違例事項包括沒有為僱員提供安全作業裝置及安全工作系統、沒有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以及為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等。
勞工處發言人強調,絕不容忍上述違法行為,定必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職安健及法定權益。
2022年7月29日MIRROR紅館演唱會上發生大型LED屏幕墮下事故,擊傷兩名舞蹈員。警方去年11月就此案拘捕5人,當中3人被控合共一項串謀詐騙罪,將於2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人士包括2男1女,年齡介乎41至60歲,另外2名被捕人士已獲無條件釋放。
據報道,被控3人分別是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的項目經理和技術統籌,警方相信他們有份準備及發出虛假文件予康文署。警方調查指,事發當日早上屏幕升降已出現問題,而藝能工程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組件的重量,裝置真實重量與申報重量最高相差7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