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下月引入先发牌、后审查的方式签发食物业牌照,并大幅放宽小食食肆售卖食物种类的限制,便利食肆经营者和顾客。
为简化申领食物业牌照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以及让申请人更易遵从牌照要求,食环署将引入专业核证制度,以先发牌、后审查的方式签发正式牌照。
在新制度下,食环署接纳由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发的符合规定证明书及最终设计图则,作为符合各项卫生规定的证明。署方会基于该些证明先发出牌照,然后才派员实地覆核审查,以确认处所符合全部卫生规定。
食环署指,有关优化措施会率先应用于小食食肆和食物制造厂,申领正式牌照的人士可自由选择沿用现有机制或新的专业核证制度。如运作畅顺和得到业界支持,食环署会考虑把新制度推展至其他食物业牌照。
另外,根据现行小食食肆牌照规定,持牌人只可从六个特定食物类别中选择其中一类食物出售。考虑到食物种类和烹调方式渐趋多元化,在不影响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的前提下,食环署决定放宽限制,由指定食物项目改为对食物烹调方式作出规范。
在新制度下,小食食肆基本上可售卖任何种类的食物,但因其规模一般较小,设备也较简单,只可采用较简单和不会产生大量油烟的烹调方式,座位间也不得进行火锅、铁板烧或韩式烧烤等,以保障环境卫生和顾客安全。
食环署指,新规管制度将为全港超过4,300间小食食肆的经营提供更大弹性。随着它们售卖的食物种类增加,市民会有更多选择。
新措施适用于所有3月1日后新申请的小食食肆牌照。现有小食食肆持牌人或申请人可选择继续以售卖特定食物类别的原有模式经营,也可申请更改其牌照上的特定食物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