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共秩序緊急委員會17日公布報告,指出在去年冬天持續數周的“自由車隊”抗議活動中,自由黨政府啟動《緊急狀態法》的做法合規。
法官Paul Rouleau在這份具有歷史意義的報告提交議會後發表了一份簡短聲明。
他說:“我不是輕易得出這個結論。”
杜魯多去年啟動《緊急狀態法》合規 福特挨批
這份長達2000頁的報告稱,“自由車隊”抗議是“歷史上獨一無二的時刻”,COVID-19疫情以及網上的錯誤信息和虛假信息加劇了這一局面。
報告還發現,安省政府缺乏合作,影響了占領初期的管轄權和資源問題。
“我發現安省不願全面參與解決渥太華局勢的努力令人不安,”專員Paul Rouleau在報告中寫道。
報告得出的結論是,福特政府只是在一周多以後才參與,當時抗議者開始封鎖溫莎的大使橋,造成了潛在的金融和貿易影響。
結論是,一系列的警務失誤和“聯邦制的失敗”導致了抗議活動的失控,並對渥太華居民產生了驚人的影響。
“令人遺憾的是,這種情況出現,因為在我看來,這是可以避免的,”Rouleau寫道。
杜魯多去年啟動《緊急狀態法》合規 福特挨批
去年秋天,委員會進行了為期七周300多個小時的的聽證,以及匯總了9000份證據文件。
調查聽取了100多名證人的證詞,其中包括總理杜魯多和其他幾名內閣成員、高級官員、抗議參與者、警察和渥太華市官員。
《緊急狀態法》於1988年取代《戰爭措施法》。面對在國會山周圍的街道和幾個邊境口岸舉行的抗議活動,杜魯多於去年2月14日首次啟動該法律,允許采取臨時措施,監管和禁止公眾集會、指定安全地點、指示銀行凍結資產以及禁止支持參與者。
杜魯多去年啟動《緊急狀態法》合規 福特挨批
Rouleau在他的報告中說,根據該法案采取的大多數緊急措施都是適當和合理的,而其他一些措施,如暫停車輛保險,則適得其反,可能是危險的,以至於加拿大皇家騎警決定不向保險公司提供參加抗議活動的“指定人員”名單。
總的來說,Rouleau提出了56條建議,其中27條是針對如何改善警察行動的,還有幾條是針對法案本身未來的使用。
Rouleau說,他不接受不同車隊組織者的說法,即渥太華的抗議活動是合法和平的。他指出,雖然一些抗議者有積極的經歷,“比如在街上按喇叭、喝酒和跳舞”,但渥太華的居民認為這些是“騷擾和恐嚇”。
“從大局來看,渥太華的局勢既不安全又混亂,”他說。
Roulea還指出,為遏制病毒傳播而實施的COVID-19限制措施“對許多加拿大人產生了深遠影響”。
卡車司機的形象被證明是一個“強有力的象征”。
Rouleau說,他認為渥太華的抗議組織者並沒有盡力阻止騷擾和負面行為。
他說:“盡管要承認抗議活動存在爭議性和極端分子,但不應影響我的調查結果,即許多,也許是大多數抗議者尋求進行正當和合法的抗議活動。”
“他們的參與本身,並不意味著他們支持或寬恕極端或邊緣參與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