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撰文谈维港海滨发展。她指,一些小型海滨改善工程的规模未必能证明有凌驾性公众需要,因而未有推展。社会上有声音要求检视《保护海港条例》,让这类工程及早落实。
她说,当局希望修例,保持维港范围不填海造地的精神,并更清晰说明把关工作;若填海是为发挥海港功能或让市民享受海港登岸堤阶、码头、行人板道等设施,政府属意拆墙松绑,在法例引入较简单机制。相关构思正在深化,具体建议稍后提交海滨事务委员会和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并作公众谘询。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2月19日在网志发表的文章(附短片):
发展局和海滨事务委员会一直推动维港两岸海滨发展,近年更积极营造一个开放式的海滨共享空间,广受市民欢迎。每次见到市民在维港两岸的海滨与家人和朋友游乐「打卡」的开心画面,我们都感到很鼓舞,但同时亦驱使我们去问:如何整合经验,让海滨发展有所突破呢?今次,我邀请发展局海滨事务专员为大家介绍海滨发展的最新情况,以及推进海滨发展的一些新方向。
即将落成的海滨项目
海滨事务专员李恺仑表示,现时维港两岸的海滨长廊已开放超过25公里,预计在2028年海滨长廊的总长度将延长至34公里,新增的海滨长廊将集中在九龙。当中,启德发展区将会是收获期:继前跑道首个公众休憩空间去年年底开幕后,未来三年会有多九个类似的公众休憩空间落成,还有启德河河口区休憩用地,以及近都会公园的启德海滨长廊及园境平台等,这些设施落成后,启德发展区内开通的海滨长廊将由目前的两公里增至六公里。
海滨发展的挑战
整合过去20多年的经验,我们发现仍有不少可以改善的空间。喜欢看日落的朋友,对于坚尼地城新海旁应该并不陌生。几位市民与李恺仑分享,目前该处面向维港的路段为马路,若市民想靠近海旁欣赏日落景色或拍照,便需要站在马路旁,在交通繁忙的时段颇为危险,亦影响了游人体验。事实上,我们想积极研究在上述地段增设行人板道,打造一个更连贯的海滨空间,让大家可以安全地享受维港。
根据在1997年制定的《保护海港条例》(第531章),在海港范围内增设行人板道,不论其规模大小,均属于填海工程。基于条例中列明不可在维港范围内进行填海工程的推定,若需在海港范围内进行有关工程,就必须证明项目有凌驾性公众需要(overriding public need),相关考虑和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拟备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资料 (cogent and convincing materials)以证实其凌驾性公众需要,门槛相当高。
因此,一些较为小型的海滨改善工程,例如上文提及在坚尼地城新海旁增设行人板道,又或是重新发展一些已荒废的码头,例如启德前跑道的旧码头,以及土瓜湾的九龙城汽车渡轮码头,因这些工程规模未必能证明有凌驾性公众需要,因而未有推展。
另外,我们已于去年年底完成荃湾湾景花园至扫管笏段单车径的公众参与活动。这条长约17公里的单车径是新界单车径网络的其中一段,落成后将贯通新界东西,全长约82公里,为市民提供消闲和康乐选择。该单车径的建议走线中,有部分单车桥施工时需要于维港范围内搭建临时工作台。虽然临时工作台在工程完成后会拆除,但仍属于条例下的填海工程,故此需要拟备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资料方可进行。
若大家曾到访湾仔水上运动及康乐主题区或铜锣湾活力避风塘主题区,应该会被主题区内的海岸堤阶吸引。海岸堤阶状似梯级,让游人可拾级而下亲近水体,无阻隔地欣赏维港景致。唯一可惜的是,为免因延伸海岸堤阶出海而触及填海范围,现时海岸堤阶最低的一级与水面仍有距离,暂未能做到逐级延伸出海的亲水体验。
检讨《保护海港条例》
近年社会上都有声音要求检视条例,让这一类海滨改善工程得以及早落实,惠及市民。我们希望可以修订条例:一方面,我们仍然保持现行法例下在维港范围不填海造地的精神,并希望更清晰说明这方面的把关工作;另一方面,若填海是为了发挥海港的功能或让市民享受到海港相关的设施,例如登岸堤阶、码头、行人板道等,我们则属意拆墙松绑,在法例上引入一个比较简单的机制去处理。
我和团队正深化我们的构思,稍后会把具体建议提交海滨事务委员会及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并且作公众谘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