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以下稱「前海金融30條」),圍繞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深港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發展特色金融產業、加強金融監管合作等方面提出30條具體舉措,包括便利港人開立內地銀行賬戶、允許證券業金融機構在港直接融資等,突出了面向香港金融業高度開放,為在前海、在內地生活就業的港人打造便利的金融環境,支持香港融入國家金融改革開放新格局,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根據「第32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數報告(GFCI 32)」,香港與深圳同居世界十大金融中心。此次「前海金融30條」明確提出拓展香港金融業發展空間、擴大港資金融機構業務範圍等促進金融業對外開放的舉措,面向香港金融業高度開放;同時提出前海合作區在跨境金融領域以及外匯管理改革和人民幣國際化領域先行先試,強化前海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和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功能。
在優先開展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方面,「前海金融30條」提出便利港人開立內地銀行賬戶、信用融資、便利港企跨境投融資、支持香港打造資產管理中心等措施。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余凌曲博士表示,亮點是圍繞香港居民在內地生活創業等提供金融服務,讓港人港企進入前海沒有後顧之憂。
加快設立灣區保險服務中心
在深化深港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方面,「前海金融30條」提出擴大港資金融機構業務範圍、允許證券業金融機構在香港開展直接融資、依法合規建設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平台等。未來前海將完善跨境保險業務,加快在前海合作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為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前海金融30條」提出將允許境外特別是香港地區金融機構在前海合作區設立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養老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貨公司、基金銷售公司等。
余凌曲判斷,新政令前海在開展資本項目開放、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方面有了更加明確的國家政策支持,新政首次提出支持前海發展離岸金融業務,有利於前海更好打通與香港的跨境資金通道。「前海金融30條」支持前海合作區內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創新,開展環境信息披露試點,支持香港等地國際綠色金融認證機構在前海合作區設立機構,支持前海合作區內企業赴香港發行綠色債券和獲取銀行綠色融資。
特首:借力前海 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對於「前海金融30條」,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23日回應表示:「前海合作區一直堅持『依託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是粵港澳大灣區內重要的合作發展平台之一。香港會以粵港澳大灣區和前海合作區為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切入點,進一步提升與廣東省和深圳市的高水平合作,推進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共同實現新飛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國家金融改革為港金融業帶來龐大機遇。特區政府和各金融監管機構會繼續與相關內地部委保持緊密聯繫,共同推進《意見》內各項提升深港金融合作水平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