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近日公布《公共秩序法案》修訂方案,給予警方更大權力提前介入破壞性示威活動,這令一群為了尋求所謂「自由」而移居英國的港人面對一個現實:每個政府為了保持社會安定,都會通過立法、執法去限制人身自由,香港如是,英國亦如是。
「很多港人都有幻想,以為西方國家就很自由,其實是錯的,這些人應該覺醒了。」早在1973年赴英國蘇格蘭留學的香港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丁一直覺得,世界沒有絕對自由的地方,而香港比起很多西方民主國家都更自由。
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新民党主席的葉劉淑丁1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採訪時憶述當年在蘇格蘭留學的經歷,「那是饑寒交迫的經歷,沒什麼東西吃,沒有暖氣,生活很困苦。當時室友還問我,香港生活好得多,為何來蘇格蘭讀書?」
2003年,葉劉淑丁也到過美國留學,這個標榜民主的國家給她的印象更談不上自由:警權很大,一般市民不敢觸惱警察。所以,葉劉淑丁從來沒有對西方宣揚的民主自由存在任何幻想,她要比一般人更清醒。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一些港人因為不滿香港的立法和司法限制了他們的抗議自由,因而移居英國。但移英後他們發覺,英國政府在做同一件事情,正在不斷收緊法例,限制他們的示威自由。
近日,英國的《公共秩序法案》修訂方案令移英港人十分不滿。據報道,他們聯同東亞和東南亞社群,去信英國內政大臣,指《公共秩序法案》令他們聯想到香港平定示威所採取的「鎮壓措施」,威脅到他們在英國的示威權利。
修訂方案有兩項措施引起移英港人關注,包括:一,「預防嚴重破壞令」,放寬「嚴重破壞」的法律定義;二、擴大警察的「截停及搜查權力」,禁止一些從未犯過法的人抗議。
葉劉淑丁形容英國的《公共秩序法案》「非常辣」,相比香港的公安條例辣得多。「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國際人權條約都明確說明,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等理由,言論自由可以限制。」
葉劉淑丁認為,這證明英國自己很重視社會秩序,但卻指責在做同一件事的香港「打壓人權自由」,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
在英國土生土長,但已移居香港逾40年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也認為,《公共秩序法案》令英國國民在不同領域的個人自由被大大削減,並形容為尋求所謂「自由」移英的港人被誘騙「跌入火坑」。
約半個月前,英國外交部還發布了《香港半年報告》,形容香港國安法「侵蝕自由無孔不入」。香港資深傳媒人盧永雄將報告相關內容修改了主體,正好可以套用在其《公共秩序法案》:「倫敦通過多方面的措施侵蝕英國人的自由。新的《公共秩序法案》的寒蟬效應已經無孔不入,滲透至社會各個方面,限制一般英國人的生活,英國人的自由進一步被削弱。」意指,倫敦的路不能堵,香港的路可以堵。
英國給予香港人的BNO簽證開放申請已經兩年。一群學者受委託就BNO簽證移英港人作調查,發現仍有不少人未適應新生活,需要在融入方面多加協助,甚至有約兩成受訪者表示,在生活開支上極度或高度需要帮助,但知道支援措施的人卻不多。
據葉劉淑丁了解,移英港人,很多都是以為像带子女去留學一般,但真正生活起來,卻是另一回事,「港人去到英國,不容易找到中產工作,只能做一些英國人不做的工作。」
葉劉淑丁還指出,英國當前經濟很差,通脹高,就業難,「港人要適應,真的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