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對某人豎中指是「上帝賜予」及屬於所有國人的權利,一名本省法官最近裁定一名滿地可區男子刑事騷擾和威脅罪名不成立時宣佈。
省法院法官加利亞薩托 (D. Galiatsatos) 在裁決中寫道,被告愛普斯坦(N. Epstein)不僅無罪,而且他被捕和被起訴的事實也是令人困惑的不公正現象。
這位法官在二月廿四日的裁決中又指出:「明確地來說,指責某人不是犯罪行為。豎中指是上帝賦予的,是憲章規定的權利,屬於每名熱血的國人,此舉可能不文明,可能不禮貌,而且可能不夠紳士,然而不會構成刑事責任 。」
警方於二0二一年五月十八日逮捕四十五歲的教員愛普斯坦,當時他正在散步回家。 當天早些時候,他遇到鄰居納卡奇 (Mi. Naccache),兩人住在西島Beaconsfield市同一街道上,之前曾經發生過衝突。
法官發現,卅四歲的納卡奇拿著電動工具,「以威脅的方式」咒罵愛普斯坦,後者用他兩根中指回答,然後繼續走自己的路。
納卡奇 聲稱愛普斯坦還做了割喉的手勢,並表示他擔心愛普斯坦會回來試圖殺死他,但法官沒接受這說法。
「他憑什麼害怕愛普斯坦先生是潛在的謀殺犯?他不是和孩子們安靜地散步嗎?他不是街上與其他年輕父母互動良好嗎?如果這算是標準,那我們應該 所有人都擔心我們的鄰居是謀殺犯,」加利亞薩托寫道。
這起事件是兩人及其家人之間連串互動的高潮,納卡奇聲稱這些互動相當於數月的騷擾,但法官認為他們是無辜。
法官寫道:「對申訴人來說,外面那些年輕家庭成員的存在是蔑視和強烈怨恨的根源,最終變成針對其鄰居的刑事訴訟。」
他認為申訴人將刑事司法系統武器化,試圖對無辜者進行報復,是在是「令人遺憾”。
納卡奇則說,他認為愛普斯坦經常偷偷地拍攝他和家人。 法官得出的結論是,實際上是納卡奇一直在使用安裝在住所外的攝像頭拍攝愛普斯坦和其他鄰居,他的摩托車和父母的汽車上也裝有攝像頭。
法官寫道,在一起事件中作為證據提交的視頻,顯示納卡奇的母親瑪婷(Martine )在鄰居的兒童附近危險駕駛。 裁決說大約一個小時後,納卡奇的父親法蘭克(Frank)「蓄意且惡意地」做了同樣的事情,導致他與包括愛普斯坦在內的幾位鄰居父親發生衝突。
愛普斯坦作證說在這事件中,法蘭克威脅要用他的車撞孩子們。納卡奇在法庭上聲稱愛普斯坦在那次對峙中襲擊他的父母,但視頻證據顯示他的弟弟艾利(Ari)推了愛普斯坦,但愛潑斯坦隨後走開,法官認為他「非常克制」。
加利亞薩托 寫道,瑪婷和法蘭克應該慶幸自己沒有因魯莽駕駛而收到罰單,並補充道納卡奇兩兄弟也很幸運,沒有受到面臨襲擊或威脅他人的指控。
這位法官表示,他希望能實實在在——而不僅是象徵式——撤銷這場訴訟。「在本案的具體情況下,本庭傾向將訴訟文件扔出窗外,以充分錶達我對愛普斯坦先生被捕並被刑事起訴感到困惑的唯一方式。」
本省檢控部門發言人蘿依柯露芝 (A. Roy-Cloutier) 表示,檢控官必須在整個司法程序中始終相信,定罪的可能性是合理。
在本案中,她三月八日週三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檢控官得出的結論是,在愛普斯坦作證時,證據沒有達到定罪的門檻。 她拒絕盤問愛潑斯坦,而是要求法官宣告無罪。
雖然她表示檢控部門不同意法官在其裁決中的某些陳述,但不會提出上訴。
滿市警方表示正分析有關裁決,並拒絕進一步置評。
法官判案說豎中指 是上帝賜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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