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一宗縱火案被駁回,本省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發現警方調查員在審訊一名跨性別男子的過程中,竟然使用女性代詞和棄名製造一種壓迫氣氛後,宣佈被告無罪釋放。
法官瑪斯西亞(S. Mascia)在她的裁決中寫道,被告利維克(D. Levesque)的審訊,涉及調查人員多次稱他為女性,「給他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焦慮」,包括關於他性道德和行為的「連串不恰當的問題」令他「深深感到羞辱和侮辱」。
利維克被控於二0一八年十二月故意放火燒毀他的公寓住所,檢控官辯指他在爐子上的兩個炊具上放了個空披薩盒。
法庭文件說,他隨後「在披薩盒冒煙時」離開,並關上身後的門。火災對公寓住所造成的損失很小,滿市消防員迅速將其撲滅。
利維克被叫進到警局,儘管警方採用各種審訊策略,但在整個審訊過程中他堅稱自己無罪,正如文件中詳述的那樣。
他說他沒用烤箱。
他的律師布倫 (A. Brun) 辯稱,兩個半小時的警方審訊非自由和自願,因為利維克是「在壓迫的氣氛中」回答,他感到被迫作出回應。
「被告——一名跨性別男子——在兩個半小時的訊問中自願並在知情的情況下戴上手銬。儘管進行審訊的調查員薇歐(S.D. Viau) 知道被告正在變性(從女到男), 仍總是用女性化的頭銜、代詞和形容詞來稱呼他,”法庭文件說。
「在他的證詞中被告表示,他一直被調查人員欺負,讓他深感羞辱和有壓力,感覺不斷被貶低,甚至無力維護自己的沉默權。」
布倫補充道,調查人員對其性習慣的評論「同樣令人不安」,並且「越過了相中肯和合法性的界限」。
盤問紀錄(記載在法庭文件中)講述調查員詢問利維克有關其性伴侶的情況,他是否被男性或女性所吸引,並有一次詢問他的月經週期。
薇歐七次稱他為「夫人」,十六次使用他的棄名,七次使用女性化的形容詞,還使用其他女性代詞。 總而言之,盤問包括五十個女性性別的參考資料。
薇歐在整個採訪中還使用「轉化」一詞,而不是「過渡」。
法庭文件中寫道:「在任何時候,盤問者都不會費心詢問被告更喜歡被稱呼的方式。」
利維克作證說,警員的行為「增加他的精神壓力和焦慮,令他感到被鄙視或身份被貶低」。
「超過一半的問題與案件的起因根本無關,」利維克在審訊進行時說。「我覺得自己在接受精神分析……四分之三的內容都是無關緊要……更像是側寫。我很少像當時那樣感到如此失去人性,然後又感到害怕。」
他說他可以回答有關火災的問題,但他覺得自己別無選擇,只能回答涉及他的人際關係和性取向的侵入性問題。
「如果沒權衡對方的權威,我不會回答這些問題,」他說。「我必須全部回答,換句話說就是全回答或不回答。」
薇歐在法庭上說,她無意侮辱利維克,但他當時的身份證明使用的是女性名字。
瑪斯西亞在提問中明確指出薇歐的判斷錯誤。
「執法人員應該充分意識到她的行為不當,」他寫道。「關於如何與跨性別者打交道或互動的文件——包括警方公告或備忘錄——當然不缺乏。」
他補充到,警方的行為會「震驚社區」。
此外文件和證詞都顯示,利維克不清楚他被叫到警局是被逮捕還是接受盤問,而且他被允許給律師打的簡短電話也無濟於事,因為電話連接很差 .
瑪斯西亞還寫道,律師沒有適當地告知利維克他有權離開警局或不回答問題,解釋說壓迫氣氛是「懷疑陳述自由和自願性質」的理由,而「以過份激進的方式長時間詢問嫌疑人」的確造成這種氣氛。
「調查員的羞辱和不恰當的提問助長一種壓抑的氣氛,」這位法官寫道。「羞辱和詆毀可能與身體疼痛一樣有害,也可能與警員進行的長久、堅持和指責性審訊一樣令人感到壓力和壓抑。」
斯此盤問令利維克想起他一生中被欺負的經歷。「有兩個小時我被問到一些侵入性的問題,」他說。「他們不尊重我的身份,想要的只是供認,不管是真是假。」
盤問變性縱火疑犯 警員犯錯案件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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