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早前向政府提出在《種族歧視條例》加入「族內歧視」建議,按居民不同來源地立法禁止歧視,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年3月曾表示,希望本立法年度提交相關草案。被問到立法時間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本報表示,正聯同平機會研究如何進一步優化方案,適時就建議方案徵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意見。
朱敏健今年3月表示,內地人被歧視個案超出僱傭、教育、使用設施、出行等《種族歧視條例》現時涵蓋的範圍,需詳細斟酌,又說平機會已與政制局及律政司舉行數次會議,料很快能制訂草案。
政制局昨日回覆稱,平機會不時檢視現行反歧視條例的保障和執行,包括如何加強對內地來港人士可能遇到的歧視或中傷方面的保障,局方早前聯同平機會主席就有關的初步構思,與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委員交流,因應委員提出的意見,正研究如何優化方案。
狄志遠:因兩地爭拗立法違原意
政制事務委員會委員、新思維狄志遠稱,暫未收到政制局或平機會通知就修例蒐集意見,他認為立法反歧視目的應為保護社會上易受傷害的小眾,若因港人與內地人出現爭拗立法,有違立法原意,但亦認為需待有更多修例細節再討論。
平機會2016年曾向政府提交「歧視條例檢討」意見書,倡議立法保障內地來港者免受歧視,2021年提交研究報告,建議族內歧視應屬違法,以居民來源地作定義,分為香港和非香港,並建議雙向適用,立法範圍涵蓋港人被內地人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