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客
也許你認為匪夷所思,但在越南的高平省確實發生了這種事情。住在該省的卅四歲男子黃文義,最近被省公安局起訴,罪名是搜集了一百多個銀行戶口「租」給外國人,而這些戶口先後進行了近一萬億越盾的交易(約四千兩百六十萬美元)。
高平省公安局於五月廿三日表示,黃文義因涉及非法搜集、儲存、交換及公開買賣銀行戶口資料,違反了刑事法291條款,現被拘留等候出庭接受審判。
根據調查所得,去年五月在菲律賓有一名婦女透過社交媒體和黃文義聯繫,表示願付一百美元(約兩、三百萬盾越幣)租用一銀行戶口一個月,黃文義立即答應,並用身份證買了三個電話號碼,先後開了三個戶口。
看到每月都有錢進賬,黃文義又使用兄弟姐妹和親戚朋友的個人證件去買手機SIM卡,繼續開銀行戶口。
到了後來,據執法當局指控,黃文義所開、收買或租來的銀行戶口超過一百個。再轉租給外國人後每月扣除租金,他坐享不少於六、七千萬盾越幣的「盈利」。確實比打工高好多倍,因為越南工人如今的平均月薪應該不到一千萬盾。
經過審計黃文義搜集而來的其中九個戶口,警方肯定從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四月,流經這些戶口的款項高達一萬億盾越幣。
在黃文義的住所,警方發現一百廿三張SIM卡,五十八張提款卡,十六支手機,一億二千萬盾現金,以及不少證物。
根據越南刑事法291條款,非法搜集、儲存、買賣及公開資料的別人銀行戶口從廿個起,並涉及二千萬盾起的非法收入,將會面臨刑事起訴,可能判處罰款,至三年的緩刑或最高入獄七年。
實在想不到越南現在還有出租銀行戶口這玩意,似乎反映出當地銀行體系的保安似乎還不夠嚴密。至於那些外國人租用越南的銀行戶口來幹甚麼,閣下也許聯想到洗黑錢或其他,總之不是好事。
漫畫對白
我身上有一百多張銀行卡,你要那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