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便衣男警前年在酒吧執行卧底行動,被中學同學認出後,遭10多人圍毆及脫掉衣服拍照,事後6男被控非法禁錮罪。他們早前認罪,全部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0個月。法官稱,可想而知警員當時處於孤立無援的境況,斥各人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更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舊同學點相大叫「有差佬」 官指始作俑者
6名被告為唱片騎師蔡浩寅(24歲)、酒吧負責人李偉軍(28歲)、酒吧侍應麥偉樂(29歲)、酒吧兼職員工江唐希(26歲)、運輸工胡家俊(27歲)及無業鮑俊鏗(23歲)。各被告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嘴非法禁錮一名警員,胡家俊另承認非法及惡意對該警員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法官謝沈智慧引述案情指出,蔡浩寅是卧底警的中學同學,當日認出對方身分大叫「呢度有差佬」,事主隨即遭人包圍、拳打腳踢,鮑俊鏗更說要跟事主「慢慢玩」,事主繼而被脫去衣物拍照,不自願交出手機和密碼。法官稱事主遭凌辱時處身在被告控制的場所,更為孤立無援,雖然他們無使用實質武器,但赤手空拳造成的傷勢也可很嚴重,事主最終發現有肋骨骨折和患上創傷後遺症,其「驚恐程度不言而喻」。
酒吧負責人不制止 「當無事發生」須加刑
法官接納事件非早有預謀,但形容蔡浩寅為「始作俑者」,同時指出整個過程歷時約40分鐘,逾10人參與,照片有被發布在網上的風險。法官又稱,警方調查正常不過,當時酒吧只能營業至凌晨2時,但涉案酒吧5時仍未關門。
法官特別提到李偉軍作為餐廳負責人,本可阻止事情發生,但參與其中,更在襲擊後對事主說可當無事發生,屬極之嚴重的加刑因素。法官認為各人角色在案中不同,因有參與而罪責相若,故就非法禁錮罪以監禁5年作量刑起點,他們除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胡另承認襲擊罪判囚16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 7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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