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醫管局精神科人手短缺,病人覆診或如走馬看花,醫生只有數分鐘會診,部分病友如阿Wing(化名)更要頻密轉醫生。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委員、港大醫學院精神醫學系講座教授陳友凱稱,醫管局人手流失快,病人難免轉由不同醫生診斷,然而病人在「公海」不斷轉醫生是絕不理想,醫患將無法建立互信,「連病歷都唔夠時間睇」,醫生不能全面掌握病人情况,即使安排臨牀心理學家等跟進,因下次不再見面亦無法評估成效,最終只好「有咩藥食緊就繼續食」。
陳友凱稱,精神科病人初次診症最理想應花約一小時,以評估、診斷及訂立個人化治療方案,首兩至三個月應隔一至兩周覆診,靠向病人問診檢視病徵及副作用,以便及早調校藥量和處方;用藥一段時間後,醫生便要在取得病人共識下決定不再大改處方,覆診間距可長些。
個案經理支援非僅行政
阮淑茵促醫社整合
不過陳友凱指出,醫管局門診覆診一般僅5至6分鐘,單是問病人用藥情况已未必夠時間,「唔係問一句『你有無幻覺』咁簡單,病人好多時係唔知邊啲係幻覺」,或因而令藥物調校不宜,使病人有感「病徵未清」或長期受強勁副作用影響。他說,醫生有責任兼顧患者多方面病情,惟現實是每次覆診時間短,談何情緒及心理支援,問診或只能流於表面。
同為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委員的社協幹事阮淑茵稱,情緒支援需多方配合,社康護士或醫務社工作為個案經理,需聯繫不同系統為病人提供支援,不應只負責行政工作如審批醫療費用減免。她認為若能及早從輔導層面介入,可減低病人對醫學支援的需要,建議政府整合醫社服務並組成網絡,讓個案經理充分發揮聯繫角色,否則「幾多人都唔夠用」。
陳友凱補充,個案經理可協助病人處理家庭關係、教導應付壓力,並透過家訪評估病人實際精神狀况、有否服藥及副作用等。
他認為不應歸咎病人是否願意分享感受,個案經理有責任為病人提供自由及安全空間分享,否則便是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