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警方在調查手機盜竊案期間發現一名14歲女童身上有瘀傷,揭發她疑透過交友程式認識數名男子及與他們發生性行為。6名涉案男子包括兩名教師、一名消防員及一名地政主任,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等9罪,上周首次提堂後全部人須還押。其中一名教師及消防員昨在高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考慮雙方陳辭後,批准二人申請。
須日日報到 消防保釋金20萬
昨日申請保釋的被告為教師譚兆竣(25歲)及消防員曹杰庭(28歲),代表答辯方的律政司反對。法官最終批准譚以現金2.5萬元及人事擔保2.5萬、曹以現金15萬及人事擔保5萬的保釋,另外兩人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每天向警署報到。
案中6名被告依次為譚兆竣、地政主任陳家明(30歲)、工程實習生吳啟正(21歲)、曹杰庭、教師文家榮(40歲)及自僱YouTuber黃栢康(25歲)。6人分別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涉及14歲女童X,控罪日子介乎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曹杰庭另被控「與21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文家榮及黃栢康分別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案件編號:HCCP 428/23】
相關字詞﹕保釋條件 消防員 教師 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