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民主派「35+」初選案昨踏入第75天審訊,前南區區議員彭卓棋第三日自辯。對於是否擔憂或違反國安法,彭強調已放棄原本政綱,並盡力讓公眾知悉,他在庭上數次表示當時以為自己「好安全」,不覺得會犯法。彭稱,他在選舉論壇說過肢體抗爭只屬選舉語言,遭法官質疑他串同團隊向選民作虛假陳述。對於曾指政府不義,彭在庭上回應,這是誇張說辭,但現時認為他和團隊採取的選舉策略是錯誤,形容是「我哋自傲嘅代價,因此我今日喺度」。
單張加「攬炒」 指職員撰寫
彭卓棋昨早完成其代表大狀盧敏儀的主問,隨後由代表被告鄭達鴻的大律師陳曉姸盤問時,彭確認控方證人區諾軒於本案被捕後有寫信予他。另在盤問下回應法官問題時,彭卓棋亦提及自己本身不認識戴耀廷,但相信戴作為港大教授不會騙他,又透露其競選單張由兼職職員設計,擅自添加「攬炒十步曲時間線」,法官陳慶偉形容該名員工做得非常之好,令彭的立場得「超級黃(super yellow)」(見表)。
彭卓棋供稱,因應國安法實施,與團隊撕毁競選單張,3名主審法官早前關注,彭為何不在網上發聲明或公開撕單張,告知選民他放棄政綱;彭昨早表示他在辦事處撕單張,沒想過在街上公開撕紙。彭其後印製「支持對抗極權、背水之戰」單張,他解釋自己雖無政綱,但仍想勝出初選。
彭卓棋認為自己已做盡一切措施以免違法,覺得自己「好安全」,因此未退出初選。彭當時不知何謂「觸犯國安法」,他引述在社會上具有影響力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說看不到初選違法。法官李運騰聞言稱,葉劉淑儀並非涉事一分子,彭指她有份代表政府。
被問到有否閱讀國安法,彭憶述不太明白國安法條文,但找不到英文版本協助理解,李官便指出,這豈非會更擔憂犯法嗎?彭重申沒有政綱,他猶如在「空洞」情况下參選,「我認為當時我係安全,同埋我唔覺得我會係犯法嘅人」。
辯方和法官又相繼問彭卓棋,有否聽過「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彭表示沒有,並指案發時有人只提及運用否決權爭取五大訴求;陳官遂指出,「無差別」字眼在公訴書才首次出現,囑彭不要玩弄文字。
想「鬥黃」 稱無意騙選民
談及初選論壇,彭同意團隊成員講過有助當選的選舉語言,李官續問,彭是否真誠相信他所發表的言論,彭否認。陳官質疑,彭串同團隊向選民作出虛假陳述。彭認同,但稱無意欺騙市民,他解釋刻意採用選舉用語取勝,直言他是「鬥黃」。彭又說,競選單張批評政府不義是誇張修飾,李官指公義亦包括說真話,彭承認他和團隊採取錯誤的選舉策略,形容為他們自傲的代價,於是目前在庭內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