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認理大外暴動 8人囚32至45月

認理大外暴動 8人囚32至45月

區院法官陳廣池判刑時形容,2019年反修例事件一度將整條南北行線的彌敦道變成戰場、「蒼涼之地」;今次暴動規模與2016年2月旺角事件比較,可說是「小巫見大巫」。(資料圖片)
區院法官陳廣池判刑時形容,2019年反修例事件一度將整條南北行線的彌敦道變成戰場、「蒼涼之地」;今次暴動規模與2016年2月旺角事件比較,可說是「小巫見大巫」。(資料圖片)

【時報訊】2019年理工大學遭警方封鎖,示威者發起「圍魏救趙」行動聲援被困者,213人在油麻地被拘控。其中涉及15人的一案中有9人承認暴動罪,一人判入教導所,餘下8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至45個月。法官嘆案發時社會因示威而淌血,一些思想單純的年輕人受鼓動上街,令香港這顆東方之珠變成蒼涼之地。法官亦批評被告犯案是對暴力視而不見,「看不見法律與秩序,聽不到人性的呼喚」。

昨接受判刑的8名被告為胡海維(23歲)、翁永勝(22歲)、温育賢(26歲)、許鵬毅(30歲)、葉穎燊(24歲)、張芷晴(23歲)、周鳳彥(30歲)及鄧浚傑(28歲)。他們承認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參與暴動。

辯方引梁天琦案 官:小巫見大巫

法官陳廣池判刑指出,案發前政府已從不同渠道告知市民事態嚴重,呼籲不要前往。但一些「政治販子」、「暴動推手」卻鼓動他人參與,對峙中示威者共投擲251枚汽油彈,現場亦檢取助燃劑,這些都不是從天而降,而是有一定組織及周詳計劃。陳官稱,辯方引述梁天琦一案,與中大、理大暴動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

最年輕被告倘早認罪 考慮其他判刑選項

陳官接納無證據顯示胡海維、翁永勝、許鵬毅及葉穎燊有暴力行為或攻擊性武器,裝備亦相對少。其中翁是各被告中最年輕一人,陳官認為若他早一點「勇敢」承認闖禍,法庭便會考慮其他判刑選項,現時他已屆22歲,判監才能反映案件嚴重及社會的不齒。法官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後4人同囚36個月。

陳官引述温育賢求情所說,當日只打算分散警力,無意傷害人,更無膽量投擲汽油彈。陳官批評他自以為是的勇氣,犧牲大眾利益,助紂為虐。他對暴力行為視而不見,「滿腦子是別人所謂的圍魏救趙」,「看不見法律與秩序,聽不到人性的呼喚,赤裸裸地把自己變了一個不動手的暴徒」,難辭其咎。陳官給予他最大認罪減刑折扣,判囚32個月。

指教大畢業生應誨人觀世 「赴戰場」可悲

至於張芷晴、周鳳彥及鄧浚傑,分別攜帶螺絲批、士巴拿、鉗、雷射筆等,屬有備而來、「重裝備」,採納較高的4年半至5年為起點。陳官提到周2016年在教育大學完成學士學位,獲教師資格,為人師表理應教誨學生洞察世情、有獨立分析能力,卻親赴戰場,「這是可悲可嘆」。陳官相信她會痛定思痛,教育下一代同時反問自己為何會受人唆擺,並寄語鄧了解大國政治的複雜,重回正軌。陳官考慮求情、認罪等後,張和周同囚38個月;鄧入獄45個月。

翻查資料,油麻地暴動共213人被拘控,分拆成17宗案件審訊,截至昨日已141人罪成,當中93人判囚29個月至64個月不等,4人判入教導所,另有44人尚在等候判刑,包括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共14人的案件,該案罪成5人昨亦在區院求情,將一併於7月13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843/20】

(反修例風暴)

相關字詞﹕油麻地 暴動罪 理大救援戰 反修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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