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昨日旺角道30至36号宝安大厦檐篷坠下一事,屋宇署今日翻查纪录后确认檐篷属16楼一住用单位的僭建物,会向大厦业主立案法团跟进,敦促对方尽快展开维修工程。
屋宇署指出,昨午接获警方通知后派员视察,发现大厦16楼外墙有檐篷坠下,外墙并有个别檐蓬和伸建物松脱,但整体楼宇结构无明显危险。在消防处协助下,该些外墙松脱物已被移除。
涉事大厦楼龄57年,屋宇署2014年就楼宇的公用部分向大厦法团发出强制验楼法定通知。法团参加市区重建局的楼宇复修资助计划,并在2021年3月获市建局批准资助申请。
本年3月,法团委聘的注册检验人员向屋宇署提交检验报告,建议进行修葺工程。现时顾问公司正准备工程招标文件,预计本月下旬与法团商讨承建商招标事宜。
屋宇署指出,虽然大厦已进行验楼,但仍需完成修葺工程,方被视为遵办强制验楼法定通知。屋宇署会敦促法团尽快展开维修工程,并在有需要时考虑采取执法行动,以确保法定通知适时获妥善遵办,保障住户和公众安全。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BC)条的规定,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即属犯法,可处50,000元罚款和监禁一年,并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5,000元。
屋宇署强调,业主有责任确保其楼宇无僭建物和不可进行违例建筑工程,适时维修和保养私人楼宇是业主的基本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