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魁满要闻 買二手車無法駕駛因前車主未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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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車無法駕駛因前車主未交罰款

【時報訊】當凱莉(Y. Carey)上個月第一次買了一輛二手車時,儘管不是劣質汽車,但她也絕對不會駕駛。
她說她花四千五百元購買的那輛灰色二0一0本田思域 (Honda Civic) 被本省汽車保險駕照局(SAAQ)扣押,該局告訴她這輛車仍然登記在前車主的名下,並有大量未繳納的交通罰款。
汽車保險駕照局沒告訴她檔案中的罰款金額,但一名官員說“這足以阻止與該車的所有交易”。
凱莉說她在回覆臉書Marketplace上的廣告後,於六月五日在拉娃市的一二手車經銷店買了這輛車。
經銷店東主拒絕給她退款,因為他說是他一名員工私下賣給她的,所以他不承擔任何責任。
從文件上看情況並非如此。
她在買車時簽署的英文商業交易證明將經銷商Auto MM 2016 Inc.列為賣方,並包含進行銷售的員工的簽名。
「他的實際業務是在收據上,不是一次獨立銷售,只有賣家——賣給我們汽車的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公司名字,但他根本不承擔任何責任,」凱莉在接受採訪時說。
她聲稱賣家在文件上所給的售價也低於她實際支付的價格。
由於無法在汽車保險駕照局轉移註冊,她又回去找經銷商處。 她說她有兩項選擇:再等十天看能否聯繫到前車主的家人,讓他們支付未繳的罰款,或者等銷售員出售另一輛車,以便給她退款。
買車一個多月後事情仍然沒有解決,她說銷售員拒絕退還錢給她。 與此同時,她付錢購買的本田車還留在經銷店,但保留著鑰匙作為根據,直到她拿回錢。
「這真是太累了,我們沒有車,必須借我媽媽的車,然後用我們的一輛舊車出行,但現在是一個五口之家,我丈夫又在多倫多工作,所以只有一輛車不方便。我們也向他們解釋這點,但他似乎並不關心,」她說。
她分享自己的遭遇,作為其他購買二手車的人的警示。
「這是一種我絕對不希望任何人體驗的經歷,」她說。「在這個年代四千五百元的損失實在很大。」
上週四當傳媒透過電話聯繫到一名自稱是該經銷商車主的男子時,他表示這輛車不在他的名下,而且交易證明也不准確。
凱莉與傳媒分享的註冊證書副本支持他的說法,文件列出想凱莉出售汽車姓氏相同的人。「這輛車不是我的車,這輛車不在公司名下,」車主說道。
當被問及凱莉的退款要求時,他說會給買車的員工打電話。「別再給我打電話,」他在掛斷電話前補充道。
這位自稱喬爾(Joel)的銷售人員在掛斷電話之前拒絕回答傳媒的問題。
汽車保險駕照局表示,未付罰款的存在可能會阻止將汽車轉讓給新買家,經銷商有責任檢查賣方是否有權出售汽車,以避免出現此類情況。
該局表示,這些檢查可以在上網或透過電話免費完成,其發言人德羅西爾斯 (G. Desrosiers) 在給傳媒的聲明中寫道:「經銷商對這輛車負責,因為他是購買這輛車的人。」
本省消費者保護機構表示,消費者在從賣家處購買車輛時享有權利。
消費者保護局(Office de la protection du consommateur)發言人丹古埃(C. Tanguay)在電郵中寫道:「從經銷商處購買車輛的消費者有權期望能夠使用該車輛,因此首先能夠將其註冊為新車主。如果無法註冊,消費者可以要求取消銷售並退款,還可以就這種情況造成的任何損害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凱莉仍然握著她無法駕駛的汽車鑰匙,她說她正在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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