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患抑鬱症的58歲聾啞男子2020年4月入住葵涌醫院約兩星期,出院翌日墮樓身亡,死因研訊昨續審。專家證人、精神科專科醫生就事件指出,發現「好明顯嘅問題」,包括護士評估事主自殺風險時,無記錄他喪妻及其經濟狀况,認為若考慮此兩項因素,事主的自殺風險便不止中度,而屬高度。
事主鍾志強生前任職餐廳清潔工,他於2020年4月21日入住葵涌醫院,5月6日出院,翌日在葵盛東邨一大廈墮樓身亡,終年58歲。
署理救護隊目嚴崇城書面證供指出,發現事主時他已無呼吸和脈搏,符合明顯死亡定義,故毋須送院。法醫林百通表示,事主頭顱有大面積粉碎性骨折,腦部幾乎全部溢出,另全身多處均有骨折、裂傷等不同傷勢,與高處墮下情况脗合。
掌握事主狀態唯一親屬
「問女兒電話意欲都無」
專家證人、精神科專科醫生曾淑鈞2021年就事件撰寫報告,她指事主女兒是唯一能提供事主入院前精神狀態資訊的人,她理解因疫情難安排家屬探訪,然而職員「連問佢(女兒)電話嘅意欲都冇」。
曾淑鈞留意到葵涌醫院副顧問醫生、事主主診醫生鄭美琪5月5日評估事主病情穩定(見另稿),至事主翌日出院前鄭無再確認情况,僅有護士檢查,質疑「佢哋之前觀察咁飄忽」,可靠性存疑。另外,護士於事主出院前有向家屬講解照顧者注意事項和緊急應變計劃,惟曾淑鈞表示從相關醫療紀錄無從得知花了多少時間,疑惑家屬未必能在短時間吸收和消化如此多資訊。
被問到紙筆是否最有效的溝通方法,曾淑鈞說事主只有小四教育程度,若醫護的寫法深入和詳細,事主未必明白,懷疑「有幾多係要估?」曾淑鈞認為最理想始終是由手語翻譯員協助,而聯絡翻譯員此步驟可交由行政部代勞。
風險評分欠喪妻經濟因素
至於護士填寫的自殺風險評估表,曾淑鈞指紀錄未提及事主妻子已逝和有經濟問題,若把此兩點計算在內,事主的自殺風險應屬高度。曾淑鈞又稱,一般而言,醫生只會參考該表格,不會完全依賴,若不同意評核結果,「可以提一提」,也可選擇不干預,因醫療架構中,護士並非醫生的下屬。她補充,以其所知,疫情下部分醫院將評估表放置於病房以外的地方,避免交叉感染的風險。聆訊今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