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一名在吸毒後刺了母親約卅刀的年輕滿市人公開道歉,希望能逃脫七 年監禁,而控方則尋求更重的刑罰。
「我犯下了不可原諒的行為……與我失去的相比吸毒根本不值一提。 我的母親是我在世界上最愛的人,也是我在世界上最尊敬的人,」諾曼德(F. Normand)於本週三在滿市法院說。
這名廿五 歲的被告低著頭,似乎仍然不明白自己是如何於二0二一年一月十七日在滿市Gilford街家中殺死四十九歲的母親露絲 (F. Roux) 。
在事發前那六天裡,被告母親不家的情況下吸食大量毒品,他每週可以喝 一百杯啤酒和烈酒,還吸冰毒、K他命、搖頭丸和神仙水等。
根據他的判決檔案內容顯示,因此神智不清的他相信「他家外面有活躍的恐龍和火山」。
屍檢顯示在他母親回來後不久,他就刺了她卅三刀,包括喉嚨和背部,受害人的弟弟就在樓上的公寓單位裡。
「此事的暴力程度讓我無言以對,」死者的弟弟在給法庭的一封信中說。
露絲的弟弟還回憶姐姐生前樂於助人,經常資助她兒子和所有需要幫助的人。
「她有一顆寬厚的心,她愛她的兒子並希望他能成功,」在回憶以往美好時光時死者的弟弟說。
他補充道,他很幸運能透過司法系統獲得調查人員、檢控官和犯罪受害人協助中心(CAVAC)的支持。
經過陪審團審議,諾曼德被裁定過失殺人罪名成立。 而對控方的布拉班媞(K. Brabant)和博杜克(P. O. Bolduc)來說,考慮到被告當時吸毒過量而可預見的「殘酷行為」,他應該被判處十五年監禁。
辯護律師丹妮胡勒(C. Daniel-Houle) 建議七年監禁,強調她與 同業狄斯瑪萊(U. Desmarais)一起辯護的當事人事發深感悔恨。
「他的犯罪行為並不是直接針對露絲女士,有可能是任何人,」這位律師說。
布倫頓(J. L. Brunto)法官將在晚些時候宣判。
大量吸毒喪失人性青年刺母親近卅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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