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何桂藍昨日庭上稱,會考慮財案的審核機制公正與否而投票,她形容民主派進入立法會是「在野身分」,只能否決、不能倡議政策,故在野議員本身立場就是否決。其間,何認為庭上將「在野」翻譯為「opposition(反對)」不太準確。法官李運騰稱,何桂藍作供再次事後發現用詞不準,着她「don’t use big words(別用艱深詞彙)」,何強調「我唔係用big words,我係每一隻字都非常小心,因為我好清楚呢條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可以判終身,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十幾年」,因此澄清及望法官不要覺得她「為拗而拗」。
何桂藍重申,她的底線是因應審核機制而就財案投票,亦須審視內容,她一定會用盡提出質詢及修正案的機會,揭示每個「魔鬼藏細節」。何指出議員有其局限,功能組別或只顧業界利益,「呢個世界無完美嘅財政預算案」,她無法確保留意到財案所有問題 ,但即使未發現需要修改的事項,知道審核程序有不公義的地方都必須反對。何補充,目前財案仍有國安開支撥款,她不會用「evil(邪惡)」字眼形容,惟當時已知毋須經立會審核,她批評帳目「唔清唔楚」,理應反對。
認為在野議員應預設否決 直至行政機關說服
法官其後就何桂藍的立場提問,何認為,在野身分的民主派議員本身要否決財案,直至被行政機關說服投贊成票為止,這是她的「default(預設)」立場。她關注審核機制的過程,而要落實五大訴求之中的雙普選後,才可更改議事規則,如果香港人覺得不必更改,她稱都會投反對票,並尊重及說服大眾。她又表示,「審核」意指有實質權力修改,就算她滿意財案內容,若過程不公仍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