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除了改變了很多人的生活習慣之外,亦喚醒很多人對健康的應有態度,及對本未來的「應急」策劃的重視。即使有最理想的收入、最佳的長遠目標及計劃,但假如健康或生命一旦有重大差錯,一切亦隨著改變!所以對重病保險(主要為自己利益)及人壽保險(主要為家人)有興趣的人明顯增多,原因很簡單:人生無常,失去的永遠沒法重拾,即使保險也不能。不過,保險卻能為你提供「底線」。讓你在最需要時能有一些援助、一些喘息空間。不過,保險並不是一種普通商品或投資,要買就買。保險是一個有保證的承諾:當投保人遇到「X」,受益人便可從保險公司獲得「Y」的賠償。所以保險公司在作出「承諾」之前,亦即是批凖保險申請之前,必須對受保人的健康、生活習慣及家庭病歷的現在及過去都要有基本了解,認為風險在接受範圍內才會批凖申請。
多年經驗所得,很多人認真考慮購買保險的動機源於自己或親友當中發生一些不如意事而碰上困境。但在那刻,他們的投保資格可能已降低,甚至到被拒的程度,而這情況可發生在任何年齡的人身上。經我手的申請,有年紀廿多點被拒的也碰過,所以年輕並不保證受保資格。對於那些健康欠佳,或不肯定(因從未看醫生)而又想避開回答冗長問卷或驗血的朋友,去週介紹了簡易重病保險,本週再介紹簡易壽險。
這保險有四種收費及賠償標準,投保人年齡從六個月的嬰兒到八十歲老人家都可以。
第一種標準,亦是最「苛刻」的標準,只要投保人在回答下列問題當中有一個是「YES」的話便只能買這種,而賠償條件是等兩年:兩年後過身,照保額賠償;兩年內「非意外」過身只獲發還已繳保費之全數,沒利息。這些問題是(簡約翻譯只作為參考用):
1) 一生人中有沒有患上愛滋、心臟停頓或有種入起搏器、多種硬化症、老人痴呆、柏金遜、肌肉營養 / 運動失調、每日需要輸氧氣
2) 過去三年曾患癌、淋巴或惡性腫瘤
3) 過去一年有(或等候審判)犯刑事案,或使用硬性藥物(販毒)
4) 目前是否住療養院、不能起床、使用輪椅、自理能力減低、或等候檢查(確認疾病)
假如沒有以上所有問題便可買「第二種標準」。這種標準同樣地兩年後過身才賠,但兩年內病故除了可獲退還保費,並可收息3%。若可以通過下列問題者達「第三種標準」,收費比第二種平,可買較高保額。問題是:
1) 過去五年因病截肢?長期腎 / 肝病?接受或醫生建議器官或骨髓移植?酗酒或濫用藥物?
2) 過去三年曾患心臟病或中風?使用抗凝血藥?
3) 過去一年患抑鬱 / 心理病入院治療或更改藥物?自己停藥?動脈瘤手術?糖尿病患者的藥物有改變?
若通過另外四組問題便可購買「第四種選擇」。這種選擇不單可享更高保額、更低保費,而且正如一般壽險批出後即時生效,免這兩年的等待期。下週續談。
查詢請電:514-992-8328 曹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