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一名六旬裝修工人涉嫌4年間多次性侵繼孫女,女童首次被侵犯時年僅6歲。他被控兩項強姦和3項非禮罪,昨在高院否認控罪受審。事主於錄影會面中憶述其中一次事發經過,稱被告趁家中無人時,以聊天為名叫她入被告房。事主形容被強姦時痛楚難以用文字形容,被告不斷叫事主「忍一忍」。事主自言因當時年幼而無力反抗。審訊今續。
侵犯持續4年 直至被告搬走
被告現年69歲,被控於2012年5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間,在觀塘某單位內兩度強姦女童X及3度非禮X,X當時年齡約6歲至10歲。控方開案陳辭指,X的母親Y於2006與前夫生下X,兩人離異後,Y結識了X的繼父Z,3人自2012年起與被告同住於觀塘某單位。
事主稱被告人前對她不錯
獨處時感覺自己成泄慾對象
庭上播放X的錄影會面,當時16歲的X稱,她以爺爺稱呼被告。首次強姦發生時,家中只有X和被告,被告要求X除去下身衣物躺到牀上,其後用陽具強行插入X的陰道,X反抗和哭泣,但被告叫X忍耐。其後發生數次非禮,包括在X洗澡時,被告隔着浴簾自慰,其後將X抱入她父母房內撫摸X身體及強行舌吻。X拒抗時,被告用手指插她肛門,以及被告趁X睡覺時觸摸X私處,X驚醒後發現正被人摸。
X續稱,她說不出每次事件的發生日期。X形容,被告在人前對她不錯,但兩人獨處時,被告行為令X認為自己被當成妓女,或被告的泄慾對象。性侵自X讀小二時發生,後來因X的妹妹長大及另一妹妹出生,被告遷出單位以騰空房間供X的家人居住,事件漸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