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勞工處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熱警告約3個月,建造業界多次反映難以執行,香港建造商會昨日聯同建造業總工會等多個聯會推出《工作暑熱警告下建造業實務指引》,與現時勞工處指引最大分別是,新指引提出不分工種,以及在黃色及紅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工人可獲固定休息時間(見圖)。工業傷亡權益會認為新指引較勞工處《指引》易執行,惟同樣只參考京士柏監測數據,未能反映工地個別環境的熱壓力。
黃警告早午休15及30分鐘
紅警告再各加15分鐘
業界新指引以勞工處《指引》為基礎,並考慮工地實際運作、環境及條件制訂,經商會與勞工處及行業持份者商討,並獲得認同。新指引列明,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早上及下午固定小休分別為15分鐘及30分鐘,原有的1小時午飯時間增加15分鐘;紅色警告下,各時段再增加15分鐘休息時間;黑色警告下則全工地停工。另外,新指引亦列出多項建議紓緩熱壓力,例如提供遮蔭設施、吹風機等散熱設備。商會昨日下午起派發新指引予各業界持份者,會方預料今日會有業界跟從。
香港建造商會執行總監梁敬國表示,勞工處《指引》是按工人勞動程度及工種劃分休息時間,而且如工地有不同紓緩措施,可扣減休息時間;認為勞工處《指引》計算複雜,實際執行有困難,而商會指引則劃一工種及有固定休息時間,相信工地管理人員及工人更易跟從。
被問及新指引有否減少休息時間,梁敬國指出新指引列出的固定休息時間為最低要求,承建商可因應不同工種或工地情况,增加或調動休息時間,並強調若工友不適可隨時休息。他舉例,若勞工處早上8時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午取消,若工地主管認為可續用新指引的下午固定小休,仍可保留下午30分鐘的固定小休。
勞處歡迎 另指至今未發紅黑
勞工處昨日回覆本報稱,歡迎不同行業持份者因應其行業特殊情况,及基於勞工處《指引》提供的準則及建議,制訂合理及勞資雙方同意的實務指引。處方稱,建造商會指引應有助減低僱員工作中暑風險;而《指引》由5月15日推出至上月31日,共發出47次黃色工作暑熱警告,未有發出紅色及黑色警告,處方巡查約8500次及發出逾530個警告,未有檢控。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認為,建造商會指引在執行上較勞工處的容易,例如不分勞動強度,以及沒因承建商在地盤安裝遮蔭及獨立風扇等做法而減少休息時間。不過蕭指不少地盤一直都設有3個時段小休,形容指引僅「舊藥新瓶」。
蕭倩文:僱主應自行工地測溫
蕭又認為,不論勞工處有否發出暑熱警告,在32℃高溫下僱主應一律給予工人較頻密及充足的休息時間,例如每工作1小時,休息10至15分鐘,各僱主亦應自行測量其工作地方的溫度,不應只依靠天文台發出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