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2016年安葬公众坟场遗骸须移走

2016年安葬公众坟场遗骸须移走

政府今日刊宪,通知市民须移走和处置2016年内安葬于六个公众坟场的先人遗骸。

 

食物环境卫生署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19A条的规定发出命令,相关公众坟场包括粉岭和合石坟场、长洲坟场、大屿山大澳坟场和礼智园坟场的棺葬墓段,以及罗湖沙岭坟场T段和沙岭金塔坟场的政府金塔墓段。

 

市民如欲自行安排捡掘和处置其先人遗骸,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前往食环署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提出申请,地址为九龙红磡畅行道6号地下高层。查询可致电2365 5321或2364 5364。

 

如未按上述方法处理,有关遗骸会先在政府火葬场火化,骨灰将安葬于罗湖沙岭金塔坟场或食环署署长指定的其他坟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李家超訪廚藝學院 聽取餐飲行業發展意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