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本港近年不時發生虐兒事件,政府早前完成草擬《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昨舉行公聽會,共有36個社福界專業團體代表出席,不少團體關注條文內針對虐兒、舉報門檻及步驟等內容未夠清晰。有團體擔心一旦草案獲通過,前線要處理懷疑個案數目會大幅上升;亦有團體批評罰則不應「一刀切」,需視乎情况而定,避免造成業界恐慌濫報或虛報。
業界指定義不清
憂前線恐慌 「盡報亂報」
草案提出強制社福、教育和醫療衛生界共23類專業從業員,工作期間如有合理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嚴重傷害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舉報,若強制舉報者沒有履行,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服務總監湛國榮質疑,草案對虐兒、嚴重傷害種類的定義及免責條款不夠清晰,「前線員工會擔心,遇到疑似個案就會盡報、亂報,對法例原意並非好事」;他稱政府現時提供的資源較實際非常落後,他說,「機構有一個於4月底成立的虐兒個案,建議不要回家,等候住宿服務,直至9月中,4個多月仍逗留在醫院,還未知道何時能入宿位。」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助理總幹事鍾姬爾則關注,情緒、心理虐待或疏忽照顧較難以肉眼辨識,建議參考澳洲上舉報系統,透過處境式提問引導專業人員初步評估需否舉報;她亦建議罰則不應「一刀切」,需視乎受創程度及原因調整。
九龍婦女聯會主席馮務君建議應加強施虐者刑罰,而非將重心轉移至業界,並建議將同住家人列入強制舉報者名單,知情不報時應承擔施虐者一半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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