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於昨日(22日)凌晨偵破一宗涉嫌利用漁船走私的案件,扣查一艘走私漁船及檢獲250箱走私貨物,包括龍蝦、冰鮮海產及牛內臟等,總值約400萬元,並拘捕6人。據悉,走私貨物產地來自印度及日本。
日本於上月24日起向海洋排放核污水,內地即時全面暫停進口日本水產品,報道指不排除有人因此走私日本海產往內地,海關人員曾用輻射探測器探測過今次檢獲的貨物,一切正常。
港口及海域科高級督察梁銘恩今日(23日)交代案情時表示,昨日凌晨,海關在香港西南部水域進行反走私巡邏,通過雷達監控系統,海關人員發現一艘形跡可疑的漁船在沒有航行燈的情況下,於長洲以南水域行駛;其後該漁船以較迂迴的路線,一直駛至頭顱洲以東,接近水界位置;之後漁船突然轉向水界方向行駛,準備離開香港水域。
海關高速截擊艇立即展開追截,在距離水界約0.5海里的位置截停漁船,並登上漁船搜查。當時漁船上載滿貨物,而船長向海關人員展示一張載貨艙單,上面標明船上貨物都是龍蝦,會運往內地。但海關人員檢查貨物時,發現除龍蝦外還有大量其他貨物,包括急凍魚類及牛內臟等。
梁銘恩指出,由於在船上發現未列艙單的貨物,故有理由相信船上人士已經觸犯《進出口條例》第18條「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於是海關人員立即拘捕船上6名男子,年齡介乎26歲至65歲,包括1名船長及5名船員。案件交由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接手跟進。
梁銘恩強調,涉案走私漁船在沒有着航行燈的情況下,在香港的航道行駛嚴重影響危害海上航行安全,海關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走私活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調查主任康恩表示,涉案漁船及6名被捕人士其後被帶到海關昂船州基地繼續調查,由有組織罪案調查科亦接手調查。經點算後,船上250箱懷疑走私貨物共重約5.5噸,當中包括1100公斤龍蝦、400公斤海鮮,以及凍肉、牛內臟和其他食材等,產地來自印度及日本。初步調查顯示,該艘漁船離開香港後會將走私貨物運到內地,一旦走私成功,可逃避約400萬元的內地稅款。另外,該批走私貨物全是食材,需要合適溫度防止變壞,惟漁船上無任何冷凍設備,如食用有關食材,對健康有一定影響。
康恩指,海關留意到今次走私分子遇到海關船隻截查時,有提供一張載貨艙單予海關人員調查,聲稱船上有龍蝦,目的是企圖掩飾船上其他走私貨物。海關會繼續對此案跟進調查,當中包括各被捕人士的角色及關係、船隻擁有人、該船隻有否改裝,以及從事走私活動等。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至於被捕6人,當中4人獲准保釋候查,2人被暫控一項「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將於下星期一(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是負責遏止走私活動的主要執法機關,一直站在最前線全方位積極打擊各類走私活動。海關的執法行動絕不鬆懈,將繼續嚴厲打擊海上走私活動,積極運用風險管理及情報主導執法策略,適時開展針對性的反走私行動,全力遏止相關活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