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控方昨早先播放3段元朗站閉路電視片段及一段網上片段,稱有不知名男子持垃圾桶蓋在月台走過,其後有「垃圾桶連蓋」從月台擲到樓梯。法官陳廣池另關注,片段顯示某階段月台無人,若當時列車關門,「相信後期嘅襲擊就未必有咁嘅情況」。控方表示若有需要可再向車長查詢。
控方首先播放元朗站往屯門方向月台的閉路電視片段,陳官詢問該列車為何停18分鐘才駛出,控方稱沒向車長查詢,若有需要可補錄口供。
陳官續稱,片段顯示當時月台無人,理應可關門開車,群眾上車後無處可逃;若當時關門,「相信後期嘅襲擊就未必有咁嘅情况」。
控方於開案陳辭時曾稱,當晚有人從月台向下擲垃圾桶蓋,在大堂的白衣人「因此」衝上月台襲擊乘客。控方昨描述,閉路電視顯示案發晚上11時,多名黑衣人進出列車車廂,一名深色衣服、戴手套的不知名男子下車,拾起物件從月台擲向下層大堂,其後手持垃圾桶蓋行向另一月台,最終與其他人上車。
庭上播丟垃圾桶片段 辯:首悉控方轉立場
庭上續播放一段從閘外拍攝大堂的網上片段,控方描述片段中一個垃圾桶連蓋從月台被丟到樓梯,發出巨響。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指出,首次得悉控方立場轉為有「垃圾桶連蓋」被擲下月台,亦不知這與先前有男子拿着垃圾桶蓋有何關係。控方補充,片段純粹顯示有男子拿着垃圾桶蓋,和有重物從月台擲下,沒推論是誰擲下該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