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2019年7.21元朗站襲擊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另6人否認參與暴動,昨於區院第10天審訊。控方關注網媒「集誌社」本月發布元朗站閉路電視片段,片段「相信來自我哋呢宗案件」,恐披露匿名證人身分。法官陳廣池懷疑有辯方代表違反專業守則,又質疑媒體刻意在開審前發布片段令證人不敢作供,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促警方徹查。辯方回應,閉路電視由港鐵及商場所有,他們如何處理片段「我哋不得而知」。
控方昨傳召匿名證人A,她供稱目睹白衣人「忍唔住」衝入閘,閘內人則退後衝上月台(見另稿)。A在屏風後作供,被告欄上方亦貼牛皮紙,以防玻璃映照證人臉容。
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在傳證人前指出,涉案片段已打格,隱去A臉容,但留意到「集誌社」10月6日的〈721還原1|CCTV重組元朗站警蹤 三警92秒離場 防暴、白衣人擦身全紀錄〉報道,發布「相信係來自我哋呢宗案件」的港鐵站及商場閉路電視片段,均沒打格,控方擔心庭上播片後,令人易透過無打格片段比對出被打格者是A,為保護證人不打算播片,亦希望辯方避免播片。
控方稱「推論」來自轉介文件
官:刻意影響證人
法官陳廣池詢問片段是否公開材料、有否理由相信是來自本案,控方稱「我只能推論,係來自我哋轉介文件冊畀人上載咗」。陳官認為即有理由相信涉及部分辯方團隊,要求控方指示警方調查是否有人違反專業守則。
陳官續詢問控方何時交出文件冊,控方確認2020年10月首次交出片段。陳官質疑片段「橫跨3年」在審訊前一周才發布,「目的係咩呀?影響個證人囉,好簡單」,刻意令她擔心被騷擾和網絡欺凌從而拒絕作供,質疑涉及妨礙司法公正,「𠵱家唔係講緊真憑實據喎,係有懷疑」。陳官又認為報道目的「一定不是新聞啦,因為呢單新聞,喺2020年10月已經出咗嚟」,促警方必須徹查。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回應稱,閉路電視屬港鐵及商場所有,他們如何處理片段「我哋不得而知」,亦冀控方指出片段什麼部分與證人身分有關。陳官關注「你好似已經做咗呢個網站(集誌社)嘅辯方律師」,黃否認並重申,因法官提到可能涉及辯方團隊,希望指出相關情况。
辯方:警亦應查警方控方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亦關注,片段可能是7.21案其他未被使用材料。大律師黎建華強調,希望警方不止調查辯方,亦要徹查警方和控方,陳官同意可能與任何一方有關,笑言「好似睇片,《無間道》咁」。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06/20、11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