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大批「示威者」於尖沙咀一帶非法集結,其中19人在華懋廣場一帶被捕,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暫委法官嚴舜儀今日(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表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控罪,裁定19人罪名成立,稍後將頒下裁決理由書,各被告即時還押。
19名被告分別為吳肇韜、何兆川、陳思晨、高敬希、陳綺敏、王穎彤、許巧靜、洪妙賢、陳東城、鄧耀雄、鄭肇其、施雄國、鄭瑞琪、陳正雯、蔡蒨盈、程曉君、鍾靜純、江麗華及劉頌祈,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同案另一名被告23歲女學生曾曉琳早前已認罪,於本月11日被判囚9個月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