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政治中立」保留 前提「效忠國家特區」

「政治中立」保留 前提「效忠國家特區」

【時報訊】政府昨日公布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保留一直備受爭議的「政治中立」字眼,但加入「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新增內容提到過去曾有人曲解「政治中立」含意,公務員須對此有所辨識和警惕。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昨日解釋,2019年曾有公務員認為「政治中立」等於不用支持在任政府,是曲解「政治中立」意思。

「絕不能消極執行政策」

對比現時版本的《守則》,更新版諮詢稿「政治中立」的段落由4段增至8段,首段列明公務員「擁護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全力協助行政長官有效施政以及支持特區政府政策立場是理所當然的」。諮詢稿亦提到,公務員「絕不能因為自己的政見而選擇性地拒絕、拖延或消極地執行他們個人未必認同的政府政策」,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對政府採取不信任或敵視的態度。

楊何稱昔被曲解 惟刪除恐誤會

更新版亦列明,公務員在工作上不偏袒任何政黨,不代表公務員漠視當前的政治形勢,或對有關形勢不聞不問,否則會有失職之嫌;又稱為制訂政策方案和了解政治訴求,接觸政黨或其成員、其他持份者是公務員的必要職務。

政府去年提出刪除「政治中立」字眼,前特首梁振英聞言表明反對。對於最終決定保留「政治中立」字眼,楊何蓓茵昨稱當時考慮刪除只是因以往有人曲解其意思,但隨後有意見認為不用此詞會引起另外的曲解,故考慮所有意見後決定保留,認為完善「政治中立」的內容後便不會引起曲解。政府消息人士稱,「政治中立」是一種表達,有需要存在,內部亦有意見認為取消該字眼或會在社會引起波瀾。

被問到公務員參加支持政府的示威活動是否亦屬違反《守則》,楊何蓓茵說,他們的公職已經是支持政府,若私人時間想支持政府也有空間,惟參與任何活動都要小心守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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