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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农商行被罚款210万元,涉未按规定提出股东资格申请等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下称“龙岩农商行”)被罚款210万元,同时有6名责任人领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岩监管分局2月22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龙岩农商行被罚款210万元,涉及的6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针对股东与关联方合计持有5%以上股权事项未按规定提出股东资格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为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无还本续贷;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延缓风险暴露;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为2024年2月7日。

同时,有6名责任人被警告,他们分别为:时任龙岩农商行西城支行行长李理,时任龙岩农商行西城支行客户经理张春新,时任龙岩农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邱莹华,时任龙岩农商行曹溪支行客户经理廖海霞,时任龙岩农商行雁石支行副行长兼客户经理吴小鹏,时任龙岩农商行上杭支行客户经理吴仰仁。

龙岩农商行2022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22年底,龙岩农商行前五大股东为:龙岩交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福建龙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鳞集团”)(持股比例4.98%)、福建春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8%)、龙岩市闽海轮胎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7%)。

截至2022年末,龙岩农商行前十大股东

原龙岩银保监分局2023年4月披露的批复显示,龙鳞集团符合非金融机构法人股东资格条件,同意龙鳞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龙岩农商行约3925.2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24%。

龙岩农商行是在新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12年3月30日正式挂牌开业。截至2022年末,龙岩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10.72亿元,实现净利润1.99亿元。截至2022年末,龙岩农商行总资产235.52亿元,不良贷款率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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