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与巴林签订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透过加强相互投资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扩大双边投资流动,巩固两地经贸联系。
协定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巴林财政与国民经济部部长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今日在巴林麦纳麦签订。
根据协定,两地政府须为对方投资者提供数项保障,包括公正、公平、非歧视性对待投资、在征收投资时作出赔偿,以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也规定投资争端应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该协定会在香港与巴林完成所需内部程序后生效。
丘应桦表示,这份投资协定是香港和巴林进一步加强投资联系的里程碑,并彰显行政长官去年2月率团访问中东以来,特区政府致力持续拓展香港与中东地区的经济联系。
他又说,协定确保双方的投资者在对方境内的投资享有对等保护,有助加强投资者到海外投资的信心。
随着香港与巴林签署协定,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即时涵盖巴林,进一步支援香港企业于当地发展业务。
另外,为持续拓展香港的经贸网络,特别是加强与中东地区的连结,特区政府正与沙特阿拉伯进行投资协定谈判,并考虑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