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報道:政府4月更新規管各部門的資訊科技保安規定,《明報》留意到,指引中稱政府僱員「使用個人網絡郵件、公共雲端儲存和網絡版即時通訊服務,會帶來重大保安風險」,要求只在有真正需要和合理理由,且獲部門首長批准,才可使用這三類程式。 若指引實施,公務員要使用辦公室的電腦桌面版WhatsApp、微信、Google旗下Google drive、Gmail等,或須事先批准。 東方日報報道: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本月內,將向政府提交訂立規管建議,為劏房訂立最低標準,提出取締劣質劏房方法等。而《東方日報》接獲市民舉報,稱洪水橋一處港鐵橋墩下的農地,近年有人將鐵皮屋分間成劏房出租,每個房間僅120平方呎,索價每月3,000元。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指,政府就違規劏房執法無可厚非,惟在取締劏房的同時,亦應思考基層市民的真正需求,為何如此劣質環境、位置偏僻的劏房,也有人居住。
8月5日 報章要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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