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周五(30日)表示,美國已要求與加拿大就解決新的數位服務稅進行貿易爭端磋商,並補充說,這項“歧視性”稅收似乎與加拿大在北美貿易協議中的義務不一致。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Office of 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USTR)在聲明中表示,將與加拿大合作,透過諮詢解決美國對6月份頒布的新稅種的擔憂。
但如果75天后未能達成協議,它可能會根據《美墨加協議》(USMCA)要求成立爭端解決小組。
磋商請求是USMCA爭端解決程序的第一步,最終可能會導致美國對加拿大進口產品徵收報復性關稅。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先前已準備好對其他7個徵收數位服務稅(DST)的國家——奧地利、英國、法國、印度、意大利、西班牙和土耳其——徵收報復性關稅,但隨着關於大型跨國公司徵稅權重新分配的全球談判仍在繼續,這些措施已被暫停,這項轉變旨在取代數位服務稅,但這些談判因技術細節而陷入僵局。
該貿易代表辦公室發現,相關國家單邊徵收數位服務稅主要是為了向Alphabet旗下的谷歌、蘋果、亞馬遜和Meta等美國科技巨頭收取收入,導致美國公司被歧視。
美國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美國反對歧視美國公司的單邊數位服務稅,USTR今天正在採取行動解決加拿大的歧視性政策。”
她說,“在進行這些磋商的過程中,我們將繼續支持財政部參加OECD/G20全球稅務談判,為數位服務稅的挑戰提供全面的解決方案。”
加拿大首次表示計劃於2020年秋季引入數位服務稅。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在今年稍早宣布,加拿大將繼續實施追溯至2022年的數位服務稅計劃。
加拿大將對某些數位服務的收入徵收3%的稅,包括線上導向廣告、線上市場和社交媒體平台。它適用於在加拿大數位服務收入每年至少2,000萬元且全球收入超過7.5億歐元(11億美元)的跨國科技公司。
渥太華預計該稅收將在本財年籌集23億加元,此後每年將籌集9億加元。
方慧蘭和聯邦國際貿易部長伍鳳儀(Mary Ng)發表聲明指出,在全球談判持續進行的同時,法國、英國和意大利均已徵收數位服務稅。
聲明稱,加拿大官員最近幾周和幾個月來一直就稅收問題與美國同行保持密切聯繫,並將新的北美自由貿易協議描述為“進一步對話的適當論壇”。
兩位部長表示,加拿大一直傾向於就數位服務稅達成全球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