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根據本省保健部九月廿三日週一發布的新澄清文件,說英語的人在本省接受醫療服務的權利「沒有限制」。
文件寫道:「每個說英語的人都有權在無障礙計劃的範圍內接受英語保健和社會服務,因此政府法令指定機構提供的所有服務以及相關計劃指定的服務都必須以英語提供。」
文件又解釋,保健和社會服務中使用的語言受醫療保健法(LSSSS)、廢除地區機構法 (LMRSSS) 和法語憲章的管轄。
麥基爾大學保健中心 (MUHC) 病人委會主席柯薇茲琪(I. Kovitch)很高興對七月發布的指令進行一些澄清。
她說:「它告訴我們,現在不再把醫療保健提供者和其行為指令放在首位,而是法律規定的病人權利才是新指南的首要內容。」
法語章程規定,保健和社會服務機構可以在其文件和口頭交流中使用官方語言(法語)和「另一種語言」,前提是遵守確保以法語提供服務的義務,如上所述根據章程23條。
文件寫道:「在所有其他情況下,當任何人的健康需要時,可以根據要求以法語以外的語言提供健康和社會服務。」並補充說尋求服務不需要驗證身份。
當病人的語言是英語或其他語言時,他們可以在「被認可以認可的機構或設施」接受該語言的口頭和書面服務。
對柯薇茲琪來說,最初發布的指令是「荒謬」。
「這幾乎侵犯病人的權利,這些權利是法律規定,」她說。 「這很荒謬,坦白說這是冒犯性的。當然這是危險,讓接近一百萬甚至可能超過一百萬省民的健康和福祉處於危險之中,因此人們的反應是完全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