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58个乡郊代表席位需要进行补选,乡郊补选提名期为本月22日至下月4日。
是次补选为35条乡村各选出一名居民代表、为22条原居乡村各选出一名原居民代表,并为一个墟镇选出一名街坊代表。
候选人必须为21岁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并获得最少五名所属村或墟镇的登记选民提名。任何人士不得在多于一类选举中参选。
提名表格于民政事务总署和新界各区民政事务处派发,也可从乡郊代表选举网页下载。候选人必须亲身向相关选举主任递交提名表格。
提名期结束后的14日内,所有有效提名会刊宪,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将获个别通知。
若有超过一名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在同一条原居乡村、现有乡村或墟镇参选,该村或墟镇将于12月1日进行投票。合资格选民会收到列明投票日期、时间、地点的投票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