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一位華裔老人2023年1月在央街人行道上遭無端襲擊,兇手Ryan Cunneen於7月被判過失殺人罪,然而一位法醫精神科醫生本周二在法庭上作證,Cunneen當時因精神疾病,不需負刑事責任。
在多倫多法庭上,助理檢察官Meghan Scott和辯護律師Maureen Addie敦促法官Rita Maxwell接受精神科醫生的無異議診斷,並裁定Cunneen不負刑事責任。
醫生Dr. Maxym Choptiany作證稱,Cunneen在2023年1月20日因分裂情感障礙導致的精神病發作,在Yonge Street靠近King Street的人行道上全速奔跑,從後面用力推倒了89歲的王小霞(Xiaoxia Wang,音譯)。
王女士摔倒在地,臉部猛烈撞擊人行道,導致頭部向後扭折。驗屍結果顯示,王女士因面部鈍力創傷導致頸部過度伸展,引發脊髓和腦損傷,造成其突然死亡。
圖源:court video/Global News
醫生Choptiany對Cunneen進行四次面談,並審查了逮捕視頻等證據後得出結論,Cunneen因嚴重的思維障礙,在當時無法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也無法理解社會對錯誤行為的認知,無法權衡其行為的後果。
Choptiany說:“他當時的思維極度混亂,無法做出理性的決定。”
Choptiany告訴法庭,自2007年以來,Cunneen因精神健康問題多次進出醫院。此次央街襲擊事件前,他一直居住在卑詩省,並因不適合接受性騷擾指控的審訊後,在2020-2021年被送入醫院。指控最終被擱置,Cunneen接受抗精神病的注射藥物,但根據其自述,他最後一次服藥是在6個月前。
Choptiany說:“到1月份案發時,他體內應該已經沒有任何藥物了。”
在提交法庭的40頁不負刑事責任(NCR)評估報告中,Choptiany寫道,案發當日,流浪漢Cunneen“表現出誇大的妄想,以為自己富有,並且是一名FBI特工,他還有關於警方騷擾的偏執和迫害妄想。此外,他的行為不穩定、混亂,在被捕後不久接受警方問訊時,表現出嚴重的思維障礙。”
這位精神科醫生在報告中寫道,Cunneen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有一定的認識,但不清楚是否會有法律後果。
“他知道自己推了受害者,對方摔倒了,可能受傷。他表示自己繼續逃跑,部分原因是擔心可能會有法律後果。然而,他也因擔心案發之前在Subway快餐店打破窗戶的法律後果。Cunneen表示,如果不是打破窗戶,他就不會逃跑。”
根據雙方一致的事實陳述,Cunneen在致命襲擊發生前僅十分鐘,將一塊磚頭扔進了Church Street一家Subway餐廳的窗戶。
圖源:court video/Global News
報告得出結論:“在犯下這一罪行時,他無家可歸,未接受治療,深度處於精神病發作狀態。考慮到其嚴重的精神病症狀,包括嚴重的思維障礙,他在當時不太可能做出理性決策,無法在社會規範下理解自己的錯誤行為。”
助理檢察官Scott敦促法官Maxwell接受醫生的診斷,“我們共同請求法院裁定Cunneen對2023年1月20日王小霞(Xiaoxia Wang)的過失殺人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醫生還作證稱,過去一年,Cunneen接受了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他的症狀有所減輕,但他仍有誇大的妄想。Cunneen目前不認為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也缺乏對自己患有精神障礙的認知。“如果他不受‘保持健康命令’或類似於他在卑詩省接受的審查委員會命令的約束,他將不會服藥。”
如果法官裁定Cunneen對過失殺人不負刑事責任,Scott表示Cunneen將被交由安省審查委員會監管和照護。
法官將於12月4日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