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飞花文摘 【話談天下】立陶宛總統總理共識 壓倒“立台共識”

【話談天下】立陶宛總統總理共識 壓倒“立台共識”

  立陶宛十月二十七日進行國會大選,反對派社會民主黨勝出。按照立陶宛政制,社會民主黨已經推舉其副主席帕魯克斯為候任總理。帕魯克斯在接受立陶宛國家廣播電視台專訪時指出,立陶宛准許開設台灣代表處是“外交錯誤”。立陶宛將尋求與中國全面恢復外交關係,修復因設立台灣代表處而造成的裂痕。另外,他在接受《波羅的海時報》專訪時表示,他領導的政府將尋求恢復與中國的全面外交關係。當被問及立陶宛是否會尋求其駐中國大使和中國駐立陶宛大使的回歸時,他說:“絕對是的。”

  而在今年立陶宛進行總統大選的前夕,爭取連任總統的吉塔納斯·瑙塞達,有必要改變“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的名稱,以穩定對中關係。他援引專家意見指出,中文名稱“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中的“台灣”,給人印象是對應到英文、立陶宛文的Taiwan(台灣),而不是Taiwanese(台灣的、台灣人,或者台灣人的)。亦即是有“一中一台”的疑慮。

  而另一位總統候選人、立陶宛現任總理席莫尼特,卻是明確反對“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改名,並聲稱“強迫台灣變更駐處名稱不僅不明智,也無助解決問題。”

  立陶宛為“半總統制”國家,總統掌外交、國防、安全事務大權。在外交事務領域,總統往往與外交部長緊密協調。而總理則對外交部的實際運作具有實質性的操控權。

  也就是說,對於台灣當局派駐立陶宛的代表機構,必須按照通常慣例,將含有“一中一台”涵義的“台灣”,改為“台北”,以促成中國駐立陶宛使節,由因此而降為“臨時代辦”,恢復為大使,並將其迎回立陶宛,已經是立陶宛兩大主權機構總統和總理的共識。只要帕魯克斯正式就任總理之後,這項重要外交政務就將正式啟動。

  按照一個中國原則,台灣當局在“非邦交國”設立的代表機構,只能是命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台北代表處”等。因為在政治習慣語義中,“台灣”相比於“台北”含有“台獨”涵義。而台灣當局在立陶宛設立的“台灣代表處”,是繼其駐索馬利蘭共和國代表處之後,在歐洲第一個以“台灣”名義設立的代表機構。但索馬利蘭並未得到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承認為主權國家,更不是聯合國成員國,因而台灣當局就沾沾自喜地聲稱,其駐立陶宛代表處是目前“第一個”也是唯一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邦交國中以“台灣”為名設立的“外交機構”。為了鞏固這個機構,台灣當局不斷地向立陶宛“泵水”,去年才加“注”三點四億美元。

  台灣當局“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是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正式運作的。看來,“台灣”二字將拗不過“三週年”。這正是“三年一覺『台灣』夢,贏得『台獨』薄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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