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一審宣判被判無罪 发布: 2024年11月26日 當地時間11月25日,韓國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教唆偽證」案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李在明被判無罪。韓國檢方曾於9月30日,以涉嫌「教唆偽證」為由,尋求法院判處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3年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