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这里收看整个记者会的手语翻译短片。)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公布通缉六名潜逃海外、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士,并就每名被通缉者悬红100万元,呼吁市民提供消息。
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表示,刘珈汶、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张晞晴干犯的罪行,详情虽有不同,但共通点是出卖自己的国家和香港、罔顾香港人的利益。
六人窜逃海外后,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之事,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已向法院申请拘捕令。
简启恩指,除了发出拘捕令和通缉令,警方定必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切断其资金链,以有效防范和制止任何人继续资助这些窜逃境外人士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他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和活动可能造成极严重的后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7条,《香港国安法》适用于在香港特区以外地方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罪行的特区永久性居民,和在特区成立的公司及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因此,香港警方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