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網 特稿評論 母女在公園内遭4條大型犬撕咬,警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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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在公園内遭4條大型犬撕咬,警方通報

女子帶着3歲的孩子在公園散步,無故遭到身後襲來的犬隻撕咬。12月18日晚,網民在社交平台上發布的一段監控視頻引發關注。

 

畫面中,四隻沒拴狗繩的大型犬圍攻一名女子及一名小女孩。女子随後将小孩壓在身下。一分鍾後,一名男子趕來制止犬隻咬人。

 

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到,事發地位于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濱江公園内。視頻的發布者是受害女子的姐姐。據其介紹,她的妹妹陳芸(化名)傷情嚴重,手術持續了約四五個小時,其間進行了輸血、打疫苗和縫針等處理。住院半個多月後其妹妹已經回到家休養,但還不能下地走路。“當天我們就報警了,但是目前還沒有結果,不得已在網上發了視頻。”她說。

 

19日下午3時許,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通報稱:經初步調查,王某某在遛狗過程中,未盡到安全管理義務,緻使兩名路人被咬傷。目前,涉事犬隻已被安全約束,涉案人員鍾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傷者傷情平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監控畫面截圖

 

在公園被惡犬撕咬

 

11月17日,一個普通不過的星期日。陳芸帶着自己的兩個女兒前往濱江公園散步。監控記錄顯示,事發時是上午10時30分左右。陳芸的丈夫曾先生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周邊的居民都喜歡到濱江公園裏玩,陳芸平時也經常帶着小孩去散步。

 

公開報道顯示,近年來,贛州加強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打造家門口的“15分鍾健身圈”,而濱江公園正在“15分鍾健身區”的範圍内。

 

據曾先生介紹,當時,他的大女兒走在前邊,陳芸和3歲的小女兒跟在身後。随後監控記錄下了慘烈的一幕:在她們的身後,四隻沒拴狗繩的大型犬突然朝着她們走來。随後,陳芸想帶着小女兒躲進綠化帶,然而四隻犬也尾随而至,并開始圍攻二人。

 

陳芸努力将小女兒護在身下,她的大女兒曾多次想回身去幫助母親和妹妹,但被母親勸阻,“不要過來”。大約1分鍾後,一男子騎着電動車趕來,制止了四隻犬的傷人行爲。監控畫面顯示,在該男子出手制止時,仍有犬隻試圖攻擊陳芸母女。

 

事發後,陳芸即刻撥打了120和110。曾先生稱,陳芸全身有10餘處傷口,韌帶被咬斷,受傷位置還包括左大腿、左肩、右側腋下等等,傷口最深處已見骨。而小女兒左胸處被咬下一塊雞蛋大小的皮肉,後背有一道很深的牙印,全身多處抓傷。

 

而據曾先生了解,當時前來制止狗咬人的男子,就是四隻大型犬的“飼養員”。四隻犬平時被養在公園内的一處宗祠裏。

 

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早在2019年9月,贛州市公安局、贛州市城市管理局、贛州市農業農村局、 贛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五部門聯合了下發《贛州市中心城區犬類管理通告(試行)》。其中明确要求,攜犬隻出戶時,應當對犬隻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等待傷情鑒定結果

 

曾先生說,事發後,民警帶着制止大型犬咬人的男子來到醫院,他才知道該男子是大型犬的“飼養員”。“飼養員”和“犬主”是朋友關系,而他也在派出所見到了四隻犬的“主人”。對方是一名男性,看上去四五十歲。然而,“犬主”稱早已将四隻犬贈送給了“飼養員”。

 

當時,“飼養員”也在現場,但未發表意見。曾先生說,陳芸出院不久後,警方協調爲其做了傷情鑒定。目前他們得到的說法是鑒定結果尚未出爐。事發至今,他們還不知道涉事的犬隻在哪,怎麽處理。

 

陳芸的姐姐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事發後,“犬主”墊付了一些治療費用,但沒有全額墊付。“一個多月了,我妹妹至今不能下地走路,現在她家裏人全部停下工作在照顧她。”

 

事發地轄區派出所水南派出所一名接警人員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案件還在處理中,主要是等待傷情鑒定結果,“傷情鑒定需要時間,尤其是傷勢較重的情況,可能需要先進行治療,再由法醫評估傷情,傷情報告也不是馬上就能做出來的”。

 

公開資料顯示,傷情鑒定評估在責任判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區分輕微傷、輕傷和重傷,作爲民事、治安和刑事立案的處理依據。上述接警人員稱,派出所領導對此事高度重視。

 

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12月9日,章貢區組織召開犬類管理工作調度會。會上提到,要聚焦問題抓落實,加大對重點區域、人員密集場所及群衆關注關切點位的日常巡查整治力度,對群衆反映強烈的犬患問題較突出的區域開展集中整治,多部門聯合查處違規養犬行爲,及時收容違規犬隻、流浪犬隻,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群衆安全感和滿意度。

 

12月19日下午,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發布情況通報。通報中稱,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協助将傷者送醫治療,并于當天立案調查。

 

經初步調查,王某某在遛狗過程中,未盡到安全管理義務,緻使兩名路人被咬傷。目前,涉事犬隻已被安全約束,涉案人員鍾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傷者傷情平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根據《民法典》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且不存在免責事由。

 

一方面是民事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在付建看來,公園屬于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4隻惡犬在此失控撕咬路人,嚴重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付建稱,如飼養員明知犬隻具有強烈攻擊性卻未采取有效管束措施,如未佩戴嘴套、未牽繩等,還執意将其帶入公共場所,對犬隻可能傷人的後果持放任态度,那麽其主觀上便具有故意,從而滿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理應承擔相應刑事責任。如果受傷的母女二人經鑒定達到重傷以上的,管理人員可能涉嫌過失緻人重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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