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亮战 美司法部等深挖”法輪功”洗錢案 越南同案犯最高判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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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等深挖”法輪功”洗錢案 越南同案犯最高判67年

【正義真相】2024年11月18日,美國司法部網站發布公告稱:多部門聯合深挖”法輪功”邪教媒體《大紀元時報》人員所參與的巨額洗錢案。根據指控,若罪名成立,越南籍同案犯黎某將面臨最高67年刑期。中國反邪教網對公告編譯如下:

▲美國司法部網站公告截圖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達米安·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勞工部監察長辦公室(DOL-OIG)負責美國東北部地區的特別代理喬森納·梅隆(Jonathan Mellone)及美國國務院外交安全局(DSS)負責國內行動的助理局長安德魯·烏魯布萊夫斯基(Andrew Wroblewski)宣布,啟動對黎文雄(音,Le Van Hung,又名Hung Van Le、Van Hung Le)提起替代起訴(Superseding Indictment,指補充完備相關證據等後的重新起訴),指控他與總部位於紐約的一家媒體公司首席財務官密謀,參與了一項跨國計劃,洗白至少6700萬美元贓款,為該媒體公司及其相關公司謀利。11月15日,黎文雄被從韓國引渡回美國并移交給聯邦治安法官Ona T.Wang。目前該案已分配給聯邦地區法官馬雷羅(Marrero)負責審理。

聯邦檢察官達米安·威廉姆斯說:”根據指控,黎文雄雖然身處國外,但他與一家媒體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合謀,通過將數千萬美元的欺詐性失業保險金和其他犯罪收益洗白,來為該媒體公司及其相關公司謀利。根據指控,為推進該計劃,黎文雄竊取了美國居民的個人身份來開設和維護金融賬戶,以供洗錢。對黎文雄的指控和引渡反映了本辦公室的持續承諾,即本辦公室會與我們的外國合作夥伴一起,對那些為洗錢提供便利的人員進行執法,即使他們身處國外。”

勞工部監察長辦公室特別代理喬森納·梅隆宣稱:”監察長辦公室職責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調查涉及勞工部失業保險計劃的欺詐指控。我們將繼續與執法夥伴合作,以保障美國失業工人的福利。”

國務院外交安全局負責國內行動的助理局長安德魯·烏魯布萊夫斯基則稱:”保護美國公民免受國際欺詐計劃以及保護美國公民個人信息和文件(包括護照),是外交安全局的使命。我們堅定地致力於與國內和國際執法同事合作,阻止犯罪分子密謀實施身份欺詐,并最大限制地保護美國利益。”

根據替代起訴書,相關指控(原文注:以下相關事實描述均視為指控)包括:

從2020年前後至2024年5月前後,黎文雄在一家總部位於紐約的媒體公司(譯注:這裏指”法輪功”邪教媒體《大紀元時報》)的外國辦事處工作期間,與包括該媒體公司首席財務官(譯注:這裏指《大紀元時報》首席財務官關衛東)在內的其他人密謀,參與了一項龐大跨國計劃,將至少6700萬美元贓款洗白後轉入該媒體公司及其相關實體名下的銀行賬戶。為推進洗錢陰謀,黎文雄招募并管理共謀者,包括與該媒體公司”在線賺錢”團隊合作的共謀者。除此之外,黎文雄還使用、擁有并轉讓美國居民個人身份信息和文件,開設和維護用於洗錢欺詐收益的金融賬戶。在其中一個特定案例中,黎文雄指示同謀者致電一家銀行,謊稱該同謀者是某個賬戶持有人,以便銀行解鎖該賬戶,讓黎文雄可以將欺詐性收益從賬戶中轉移出去。

▲前”法輪功”學員在社交媒體X平台上公開的黎文雄照片。圖源:X.com

29歲的越南國民黎文雄被指控犯有一項共謀洗錢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一項共謀欺詐銀行罪,最高可判處30年監禁;一項嚴重身份信息盜竊罪,可判處2年監禁;一項身份信息盜竊共謀罪,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

最高可能刑期由國會規定,此處僅供參考,對被告的任何判決須經法官決定。

威廉姆斯贊揚了勞工部監察長辦公室、國務院外交安全局以及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特工處等部門的出色調查工作,他也感謝了聯邦海關邊境保護局、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與韓國司法部國際刑事司合作,确保了對黎文雄的逮捕和引渡。

作者:加州俠客(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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