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環保署設立「綠色餐具平台」,提供多款非塑膠即棄餐具。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6個月適應期於10月屆滿後,堂食禁止供應發泡膠及各類即棄塑膠餐具,外賣禁止使用發泡膠餐具、膠飲管、膠刀叉和膠匙等,新法例至今執法兩個月,有兩間食肆因為持續違規,因此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環保署表示,業界整體已大致合規,並已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在過去兩個月,署方繼續致力進行宣傳教育,並跟進投訴和處理少數仍然未合規的個案,共接獲62宗相關投訴或舉報,當中有33宗個案在多次宣傳和教育後,仍未合規且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署方已經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署方已經跟進15宗發出書面警告超過10個工作天的個案,其中兩間食肆由於違規情況仍然持續,署方人員已向負責人發出二千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會再適時跟進其他個案。
環保署再次提醒業界,適應期已完結兩個月,署方一方面會繼續致力進行宣傳教育,另一方面亦會認真跟進違規個案,期望與業界和市民攜手進一步推動社會的「走塑、走即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