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港灣(BCbay.com)原野綜合報道:溫哥華一名華人女企業家聲稱自己淨資產超過 9400 萬元,但卻仍以“沒有現金”作為理由,拒絕償還300萬元的抵押貸款債務!
目前,本案已經宣判,法官勒令其償還債務。
根據本周發布的一項判決顯示 ,BC省最高法院法官梅格·蓋利(Meg Gaily)稱溫哥華華裔女商人A女士(化名)的案件“和之前任何案件都不一樣”。
蓋利做出的判決指出:“A女士過着奢華的生活,經常出入奢侈品商店購物,這表明她的收入遠遠超過她聲稱的每年6萬至7萬元,儘管她聲稱這些奢侈品是為公司員工或投資者準備的禮物或獎勵,但這一說法缺乏可信的依據。”
債務的起源
根據法庭文件,A女士涉及一家 GC Capital Inc. 提起的“債務人傳票”訴訟。
2018 年,該公司向兩家公司發放了450萬元的抵押貸款,A女士擔任抵押貸款的兩名擔保人之一。
當這些公司於2019年6月拖欠抵押貸款時,GC公司啟動了止贖程序。
2020年2月,贏得了對A女士及抵押貸款涉及的其他各方的判決,總價值為5,332,811.87美元。
溫哥華華人女企業家身價00萬、生活超奢竟欠債不還!理由:沒有現金…
2021年3月,雙方達成和解協議,A女士同意分期支付5,677,159元。然而,A女士支付了約300萬元後,從2022年夏天起拒絕支付剩餘款項。
法庭文件沒有具體說明抵押貸款打算資助的房地產的地址,僅將其描述為“本拿比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該決定沒有提供導致資金接收者違約的詳細信息。
在庭審中,A女士聲稱自己的還款能力受到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並且她“現金不夠”,她的律師請求法院將每月還款額定為3000元,而GC要求的每月還款金額是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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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華的消費
A女士承認自己的確曾提交過宣誓書,但並不了解自己當前的個人淨資產實際價值,但她本人曾在2018年聲稱自己個人資產超過9800萬元。
根據文件資料顯示,她個人淨資產在2022年10月為33,277,542.10元,在2023年11月為21,238,533.41元。
判決顯示,A女士擁有或控制着BC省多家房地產開發的公司。此外,她還在一份宣誓書中誇讚其中一家Landmark Premiere Properties Ltd.獲得成功,而她本人就是是這家公司的CEO。
但有意思的是,A女士的資產儘管如此顯赫,但她卻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當下年收入大概只有6萬到7萬元,駕駛的車輛由公司租賃,她與母親同住且不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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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供的個人銀行對賬單顯示,Landmark Premiere每月向她轉賬約4000元。但對賬單中還顯示,2023年8月和10月分別有兩筆31,250元的存款,A女士也承認這些錢是由Landmark Premiere提供的。
法庭文件還顯示,A女士2023年的個人信用卡賬單上有許多奢侈品消費記錄,包括在溫哥華Dior精品店、拉斯維加斯Bellagio的Cartier店以及溫哥華的愛馬仕和Holt Renfrew店等。
對此,A女士辯稱這些消費是為公司代購的,她會提交收據並獲得報銷,但她同時承認,有時因未攜帶公司信用卡而使用個人卡進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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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萬元股東欠款
GC的律師還指出,A女士旗下的Landmark Premiere公司欠她1800萬元,但她未能提供具體金額或償還證據。A女士回應稱她“無法確認確切金額”,也拒絕估算公司欠她的金額,只表示這筆款項是“相當可觀的”。
庭審中法官根據相關證據已經確信A女士的個人淨資產至今仍然超過 2,000 萬元,因此認定她有能力償還GC的300萬元債務。
同時,法庭也表示A女士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表明公司已資不抵債或無力償還股東貸款,也沒有證據顯示當前房地產市場和利率環境會妨礙A女士每月支付30萬元。
因此法官最終裁定,A女士必須按照GC的請求,每月支付30萬元,直至償清所有債務。
此外法庭還指出:“債務人擁有足夠的資產可以清償債務,這表明她有能力還款。儘管這種還款可能對A女士不夠‘舒適’,但這是她自己複雜企業結構所導致的結果,不能作為理由拒絕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