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年第一個周一清晨,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請辭聯邦自由黨黨領,同時他表示已建議總督批准,修改原本1月底國會的復會日程,終止議會議事(prorogation),待到3月24日出現開啟新一輪的議程。
這看似稀鬆平常,但是參考2019年9月24日英國最高法院關於議會終會的判例 R (Miller) vthe Prime Minister [2019] UKSC 41,杜魯多長時間終止議會議事的建議可能會面臨同樣的法律窘境。
所謂終會,就是結束一期的議會議事,開始下一期的新的議事日程。所有法案(除得到特別允許)都歸零,終止其進程,需要待下一期議程重新從提案開始。
休會(Recess)是指這一期的議事不終止,各委員會可以照舊,只是沒有正式議事。而散會(Dissolution)則是大選前議會議席清空,等待新的議員通過選舉產生,此時內閣職位不解散,成為看管內閣,等待新一屆政府的產生。
5年多前,當時深陷脫歐僵局中的英國議會於2019年7月末開始休會, 9月初恢復正式會議,但當時的英國首相約翰遜在8月底提請女王終止議會議事(prorogation),待到10月中旬方能重新開啟新一輪議程。這是自17世紀英國內戰後時間跨度最長的終會,受到了許多人士的反對。2019年9月24日,英國最高法院一致判定英國首相約翰遜建議英王終止議會的建議非法,隨即英國國會第二日恢復議事。
此判決由首席大法官哈爾(Hale)女男爵以及利德大法官執筆。大法官們首先就明確終會和散會都來源於君主權力,且最高院不對君主是否應該違反憲法習俗接受首相的建議做出任何評論。
由於英國沒有一部成文的憲法, 各種權力邊界的裁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所以終會的權力不能毫無限制,那麼這個限制在哪裡呢?最高院表示,這個限制就源於國會的問責制。
既然要問責,國家面對脫歐如此重要的問題,首相確讓該討論,該辯論的議會不工作則屬於目標與手段不一致。於是首相的“那個議會終會建議非法”。
那麼加拿大首相杜魯多對總督終止議會的建議有可比性嗎?答案是肯定的。
第一,根據《加拿大百科全書》,“1980年至2010年間,加拿大的平均終會時間為二十二天”。也就是說過往半個世紀中的終會平均時間在三周左右,這次幾乎三個月的終會時間(如果從1月底休會結束開始算,則為兩個月),顯著地偏離加拿大的議會傳統。
第二,我們加拿大也是西敏斯特議會民主制度。爾“首相和內閣共同對議會負責的政府行為屬於西敏斯特議會民主制度的核心”。如果議會都不議事,請問政府對誰負責?也就是說,在終止議會議事的過程中,我們實際產生了一個不被問責的政府。太平盛世,和風旭日,短短數周倒
也無妨,現在整整兩三個月,忽然給國會放了一個季度的悠長假期,不用問責政府,實在讓人費解。
最後,特朗普會在一月二十日就要就任美國總統。他已經放話要給加拿大增加25%的關稅。這樣的威脅會對於加拿大的經濟產生致命的打擊,爾我們的國會本來可以正常地在一月底復會,立刻進行辯論,尋找應對美國高關稅的有效對策。但是我們的總理杜魯多,通過終止議會議事來給自由黨時間尋求新的黨領(未來的新總理),從而延長自由黨的執政壽命以及自己的政治生命,這明顯屬於選擇將政黨利益凌駕於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
相信會有加拿大版本的米勒夫人出現,透過司法來挑戰加拿大總理杜魯多給加拿大總督終止議會議事的建議。是時候讓議員們結束假期,回去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