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詹培忠(左)、詹劍崙(右)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擔任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亞洲資源)大股東及該公司的主席期間,在公司集資計劃中,串謀一名商人隱瞞一項涉及非法款項共逾2億元的秘密「賣殼」協議,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以及該上市公司、其董事會及股東,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萬元。廉政公署於2021年起訴詹氏父子,二人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成,昨日(3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囚34個月及37個月,同案另一女子判囚24個月。廉署已向法院申請充公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
夥拍商人 隱瞞「賣殼」協議
詹培忠,78歲,亞洲資源時任大股東,被判囚34個月;詹劍崙,55歲,亞洲資源時任主席,被判囚37個月。二人同被禁止擔任公司董事三年。涉案商人馬鐘鴻的時任員工王蓓麗,68歲,被裁定1項洗黑錢罪成,判囚24個月。馬鐘鴻被控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洗黑錢」罪名,於2022年缺席聆訊後正被廉署通緝。
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損害香港金融中心的聲譽,對本港金融體系的監察制度有負面影響。法官指出,詹培忠為整個勾當的策劃者,而詹劍崙則濫用職權以及上市公司董事會和公眾對其信任,二人刑責相同,以監禁48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各項求情因素後扣減部分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