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国际新闻 李在明遇袭案行凶者终审获刑15年
公益广告

李在明遇袭案行凶者终审获刑15年

  2月13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3日就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遇袭案驳回被告人金某上诉,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5年,接受保护观察5年,维持原判。

  据报道,大法院当天就李在明遇袭案作出终审判决称,综合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手段、结果等量刑情节认定,维持二审法庭判决之举并非明显欠妥。一审和二审均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5年,金某不服判决上诉,但大法院当天裁定二审判决无误,驳回上诉。

  报道称,金某2024年1月2日在釜山江西区加德岛瞭望台伪装成李在明的支持者并向其靠近,后将凶器刺入李在明颈部企图将其杀害。他涉嫌妨害选举自由(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及违反《公职选举法》),被检方提起公诉。袭击造成李在明颈内9毫米静脉受损,并接受为期8天的住院治疗。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