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大陸居住證為在大陸生活的台胞帶來不少便利。圖為台胞在大陸申辦居住證。\資料圖片
據中通社、台媒報道: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宣稱,因台灣民眾在大陸申領居住證、身份證、定居證案例越來越多,將重新盤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工作,檢視過去對台灣民眾申領大陸居住證的相關罰則,並爭取列為台立法機構新會期優先法案。
大陸在2018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該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
該消息宣布後,台陸委會就聲稱這是大陸「統戰」措施一環,將研究建立申報登記制度,並對擔任重要或敏感職位的申領居住證者採取必要管制措施等。時任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曾在台立法機構表示,將修法限制領取大陸居住證的台灣民眾部分權利,同時需負申報義務,如逾期申報,擬罰款新台幣1萬至5萬元。後因申報登記的做法引起爭議,故未實施。
台胞:加劇兩岸之間隔閡
廈門有台商表示,居住證本意是為讓台灣居民在大陸生活得更便捷,更具法律保障,促進兩岸民生交流,台陸委會這一動作顯然是人為設置不必要的隔閡,阻礙兩岸的正常交流交往。政治化的規管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會進一步加劇兩岸之間的隔閡和誤解。在北京工作的台青表示,若認為有安全疑慮,陸委會應拿出足夠的證據支撐,而非不斷將「統戰」無限上綱,影響正常交流。
國務院台辦曾針對此事回應指出,台灣居民居住證是應廣大台胞的需求來製發的,是一項便利台灣同胞來大陸,在大陸學習生活工作的措施,不涉及台灣居民政治權利和義務的調整。民進黨當局一直無視廣大台灣同胞的切身利益和實際需求,不斷加碼出台所謂反制措施,進一步限制他們的政治權利,這樣的做法是在損害兩岸同胞的經濟利益的基礎上,對台灣同胞政治權益的進一步損害。這樣的做法不得人心。
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2024年10月表示,台灣民眾申請來大陸定居人數呈逐月遞增趨勢,2024年申請量已超過前10年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