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是出自法蘭西思想之父伏爾泰之口。
加拿大憲法賦予身在加拿大的任何人,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很多人能夠在這片自由的土地上,隨心所欲的表達自己的觀點,抒發自己的情感。
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當你真的“暢所欲言”的時候,加拿大政府友情提示:你要是涉及到人生攻擊,那就不行!你要是敢鼓吹煽動犯罪,那就更加不行!
最近,加拿大有一位華人就被法官裁定,需要向原告賠償$50.414.9加元!
就是因為他在微信上說的幾句話…
事件主人公是一名來加拿大20年的老移民吳先生,
在多倫多從事裝修行業。
而另一名主人公鍾先生是一名僑領,
在社區比較活躍。
大家都知道,其實在國外,華人的圈子是很小的,
隻要有什麼風吹草動,第二天就通天了。
某一天,吳先生道聽途說了一些關於鍾先生不好的事,
其中有幾樣還是觸犯法律的。
當時吳先生就認為,
你既然是僑領,就應該接受批評和群眾的檢閱。
於是,他就在微信群裏發表了很多針對鍾先生的話。
這些言語包括:鍾先生從加拿大三級政府每年騙取140萬元;擁有4到5套豪宅,5到6輛豪車;有很多情人和女友;敲詐勒索華人社區成員;欺淩婦女、搶奪他人妻子;設立私人密室性侵犯女學生義工;性侵犯自己的妻子;向前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的妻子行賄2萬元的戒指等等。
很顯然,這樣的指控十分嚴重。鍾先生立即指出,這是誹謗!並一張狀紙將吳先生告上了法庭。
都說了關於鍾先生的這些事情,
吳先生都是道聽途說來的,所以在法庭上,吳先生根本拿不出來人證和物證,
也說不出傳播者姓甚名誰,隻能說消息來源者是一名80幾歲的老太太。
所以,在鍾先生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安省高等法院判吳先生誹謗罪成,吳先生要支付原告賠償金3.5萬,支付原告律師費1.5萬。
而吳先生自己請律師的費用超過8萬,所以截至目前為止,吳先生為了自己在微信群裏的發言,付出了至少13萬的代價。
但是,輸了官司的吳顯示表示非常氣憤,他表示,自己是輸在了不懂法律程序上。
他說,他已經把相關證據遞給法庭,但是沒有按要求提前一個月遞交。他說,此事並沒有完,他會上訴,他會遞交證據。故事才剛剛開始。
這件事最後會發展成什麼樣子,我們都不知道,但是,你要知道的是,不僅僅是國內所有Po上網的內容,都有盡職盡責的網警們在背地裡監管着其實,加拿大政府也在,對社交媒體上的各種輿論加以控制。
有媒體根據信息公開法,
對加拿大政府封鎖社交媒體帳戶和刪貼的情況,
進行統計後發現:
加拿大政府各部門屏蔽的臉書和推特的用戶,
加起來近22.000個,
而外交部官方帳戶上屏蔽的用戶更是有2萬個。
另外還有超過1500條評論也被刪除。
然而,這個有記錄的數據,僅僅是冰山一角,
實際被禁言和被刪除的用戶隻會更多。
甚至有的時候,政府部門都不知道為什麼,有些用戶會躺在了他們的黑名單裡,早在2016年9月28號,有六位Twitter用戶被環境部拉黑,但…並沒有任何原因。
所以呀,雖然說加拿大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但是並不代表在加拿大可以隨便造謠!畢竟這裡,也是一個法制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