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去年12月19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余華英上訴(前中)。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年2月2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當年被她拐帶的楊妞花當日在直播中得知余華英被執行死刑時,激動落淚。
楊妞花表示,「我之前不知道,要是知道我今天肯定不賣東西,我要好好發一條視頻。我不利用任何這個事情來直播帶貨。」「今天不止我一個人歡呼,我相信所有的受害者現在都已經落淚了。」楊妞花姐姐在直播中回應表示:事情來得太突然了,有點激動。「都是盼着等着這一天的,畢竟她害了這麼多家庭。感謝大家的陪伴。」隨後,楊妞花直播中斷。在其賬號評論區中,不少網友寫下留言:「大快人心」。
據了解,余華英1963年出生於雲南,21歲時她與重慶男子王加文結婚,後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後,余華英開始外出打工,並結識了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余華英生下一個男孩。而這個親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龔顯良面對生活拮据時販賣的第一個孩子。從1993年到2003年十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他們往往會選擇在一個城市租房住一段時間,然後混入當地社會圈子,物色潛在目標。2004年,余華英在雲南作案時落網。因為害怕,她隱瞞身份,化身張芸,被判8年,後減刑3年,2009年獲釋。
流竄多地作案 至少拐賣17兒童
2022年,被拐女孩楊妞花報案,余華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惡不斷被揭開。法院經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他人,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兒童十七名。據此,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於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依法核准余華英死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余華英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